235亩林地的“双赢”调解

肇庆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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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协还有法院,

只用3天时间

就把困扰村里大半年的问题给解决了!”

“本已经做了最坏打算,

没想到还能继续承包,太感谢了。”

8月2日,封开法院南丰法庭

成功调解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很满意。

闹了大半年的矛盾,3天内成功化解,

235亩林地从搬离变续租,

双方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背后究竟有怎样的故事?

林地承包起纠纷

2014年,某村委会将235亩林地承包给林某,承包期25年,承包款每年47000元,林某需于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付当年的承包款,双方据此签订了承包合同。但今年起林某开始拖欠承包款,多次催告无果后,7月30日,村委会将林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承包款和违约金合计203666元。

看似寻常小矛盾,背后关系到村集体、村民、承租户等多方权益,不及时妥善处理可能激化更深积怨。法官黎英仔细查阅案卷,认为通过调解将纠纷化解才是“治根良方”。

黎法官马上联系双方组织调解,但接连两通电话都给她泼了冷水,双方情绪激动,一方强烈要求解除合同赔钱,一方则坚称给不起钱。

让双方“碰头谈谈”是调解的第一步,也是横在黎法官面前的难题。

场外求助寻“症结”

两难之境,黎法官决定邀请南丰镇府党委副书记侯兴楚参与调解。今年7月,他受聘成为南丰法庭“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常年与村委会、村民打交道的他有着“独门”的沟通技巧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在群众中颇有威信。

“约定的承包期还有十几年,此前林某均能按时支付承包款,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续租才是最好的结果。”侯委员与黎法官商量,很快达成调解思路:先打消解除合同的顾虑,再逐渐在金额和付款期限上缩小差异。

事不宜迟,侯委员将双方约到调解工作室。

“不是不愿给,林地前期大量投入,资金被套牢了。”林某诉说着自己的不易。

“我们多次催告,是你一直避而不谈,肯定又是拖延术。”支书反驳道。

你一言我一语的僵持中,侯委员意识到双方的信任出现裂痕,重新搭建起信任的桥梁才能开始“谈判”。

“政协+法院”联合解纷

从长久合作的情谊切入话题,侯委员打起“感情牌”。“支书,林某之前每一期承包款都如期支付,他的投入你也看在眼里。”“林某,承包款涉及村集体利益,村委多次催要无果,起诉也是无奈之举。”

唇枪舌剑的双方立刻安静下来。

见双方因为侯委员的话语转移了注意力,黎法官开始助攻,从合同解除的后果说起,将前期投入、解除合同的损失和保护村集体经济长远利益作为调解基础,引导换位思考。

“合同解除后,前期投入可就打了水漂,如果进入诉讼,除了承包费,可能还要赔违约金、诉讼费,值当吗?”黎法官替林某算起“经济账”。

“支书,林地收回又有什么打算呢?”黎法官转头又向村支书提问,对方听完也陷入沉思。

双方语气缓和许多,逐渐进入商量轨道,林某坦诚承认错误,支书也欣然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林某马上表明决心,愿意尽力想办法筹钱,希望多给些时间周转。

“支书,当务之急是在时间或金额上给林某留些‘喘息’的机会,才能继续履行,这也才是为村集体经济谋长远打算。”侯委员趁热打铁。

经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向村委会支付拖欠的承包款47000元,合同继续履行。林某当场结清款项,第二天村委会送来了撤诉申请书。

这是一次“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接下来,南丰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全流程调解,把更多非诉解纷力量“请进来”,给调解工作做“加法”,为司法审判做“减法”,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消除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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