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三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法施行前依照“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在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等,但最迟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调整完毕。据统计,佛山市目前仍有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未完成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调整工作。为依法推动外商投资企业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稳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预期,促进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平稳过渡,市市场监管局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01
哪些企业要进行组织形式变更登记?
2020年1月1日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改制为合伙制企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隶属企业变更组织形式后,分支机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02
哪些企业要进行组织机构等变更(备案)登记?
2020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其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符的,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最高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会(股东),修订公司章程,并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或者董事备案等手续。
03
“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组织机构等变更(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主要包括:《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免职文件;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公司新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如涉及);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中外合作企业,如需终止合作关系的,还需提交终止合作协议。
04
如果要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去哪里下载申请文书呢?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相关决议决定、章程等表格和文书范本可以通过http://fsamr.foshan.gov.cn/ztzl/fsskbqwywt/kbqyzc/content/post_5287572.html链接查看和下载(下载、解压“二、2-2有限公司变更”)。
办理地点
请到企业所属登记机关办理,若不知如何确认企业登记机关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确认(注册登录后查询)。
登记机关是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请到该局登记窗口办理业务,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如还有疑问,可以前往窗口具体咨询(最终以窗口审核和答复为准)。
预约方式: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咨询、预审材料、办理业务前须提前在“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预约,部分操作路径:在线办事→办事预约→选择大厅(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选择窗口类型【企业综合服务厅(二楼)】→选择“注册登记受理、咨询”→选择具体事项或直接点击“确定”→下一步→选择预约时间→确认提交。
所属登记机关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其办理地点、预约方式、办理方式等事宜请向所属登记机关具体咨询。
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携带准备好的纸质材料约号至线下窗口办理。
(二)线上申报(预审):登录佛山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链接:https://qykb.gdzwfw.gov.cn/qcdzhdj/fs/),下拉至页面中段“选择办理事项”栏,点击“变更备案”可进行网上申报预审(注:1、请将申请材料下载、打印后上传;2、选择签名方式时,请选择“手写签名”),预审通过后,前往相关登记窗口提交材料办理。
特别提醒
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中含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澳台与境内合资”等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最高权力机构不是股东(股东会)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或者董事备案等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办理此次变更或备案登记。
变更登记或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0757-12345热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于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提早办理该项登记业务,避免因未及时办理对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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