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提车当天出故障,能退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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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二手车价格便宜、可选范围广,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但是在二手车选购时,需注意检查三大件运作情况、零件内饰成色是否有过事故等等,小詹买了辆二手法拉利,但提车第一天就故障进厂,这可怎么搞?

案情简介

2022 年 9 月 29 日,小詹与小韩签订《车辆交易合同》,约定小韩向小詹出售法拉利车一辆,车款总价173万元,小韩保证该车合法性,不隐瞒车况缺陷,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

另外双方约定:该车为事故修复车,买方已知晓车况。自2022年9月29日0时起买方负担该日之后的一切责任、全部费用。卖方保证该车能正常提档过户,如不能提档过户退款退车。如有违约,违约方按此车成交价的30%赔偿对方。

2022 年 10 月 8 日,小詹向小韩支付173万元购车款。当日,车辆过户至小詹名下。

10月9日,在双方确认车辆状态正常,可以正常行驶后,小詹派人从维修厂取走车。

但提车当天,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异常。

10月12日,小詹让人将车辆拖至法拉利4S店的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经检测,4S店初步确认该车发动机内部磨损,并给小詹列出报价单,给出两种维修方案:

方案一:更换发动机,费用76万元;

方案二:更换发动机配件,费用49万元。

但4S店不愿在该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

小詹与小韩协商,要求退车或者承担维修费用,但小韩拒绝。

小詹认为小韩交付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侵犯了他的财产权益,故将小韩起诉至惠城法院,主张赔偿修车费、拖车费、车辆检查费、违约赔偿金共计100万余元。

裁判结果

小詹主张小韩向其交付的案涉事故修复车发动机存在问题,而小韩隐瞒了该事实而导致其损失。

法院认为,双方合同已明确案涉车辆为事故修复车,小詹已知晓车况,小詹在接收二手车辆时,对车辆验收更应当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小詹未能举证证明案涉车辆在交付时存在发动机故障、异常致无法正常使用的事实,亦未能举证证明小韩存在故意欺瞒案涉车辆发动机故障事实的重大瑕疵行为。根据证据举证规则,法院认定小詹的主张无事实依据。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小詹主张修车费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明知是问题车而购买,购买者应负更高的审慎义务。车辆交付后,若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则购买者需举证证明出售者存在隐瞒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亦应举证证明车辆在交付时存在质量问题,举证不能的,根据证据举证规则,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来源:惠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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