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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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可以申请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
所需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3.①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或未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需提供医保部门开具的同意参保证明【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现场开具】;
②已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需提供社保开具的退休核定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现场开具】;
4.省内开设的本人银行卡;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港澳台参保人所需资料
1.参保人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2.①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或未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需提供医保部门开具的同意参保证明【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现场开具】;
②已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需提供社保开具的退休核定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现场开具】;
3.省内开设的本人银行卡 ;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参保人提交资料到“社保、医保、税务一窗联办窗口”办理,由工作人员流转资料至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完成出具《缴费登记表》。
退休人员延缴职工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规定年限的人员可以申请继续缴纳职工社保费。
本市、省内市外参保人所需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3.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证明【凭身份证现场开具】
4.省内开设的本人银行卡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省外参保人所需资料
【办理条件:首次在广东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在2010年1月前(不含补缴)或首次在广东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满50周岁(男性)、未满40周岁(女性),最后参保地在我省且在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3.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证明【凭身份证现场开具】
4.省内开设的本人银行卡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港澳台参保人所需资料
1.参保人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2.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证明【现场开具】
3.省内开设的本人银行卡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参保人提交资料到“社保、医保、税务一窗联办窗口”办理,由工作人员流转资料至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完成出具《缴费登记表》。
窗口联系方式
社保业务
1.综合业务:0754-85886252
2.保险关系业务:0754-85886719
3.企业养老失业核发业务:0754-85886721
4.城乡居民养老业务:0754-85836920
5.机关事业养老业务:0754-85881680
医保业务
0754-88760324
税务业务
0754-867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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