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不仅酒后驾驶
发生事故还找人“顶包”
不光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7月31日6时许,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接报警称,在惠博大道惠景家园路段发生一起车牌号为粤L90***的小型轿车撞到路中间绿化带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处置。6时45分到场后,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车辆驾驶人。约7时许,一名自称是车辆驾驶人的女性贺某到场,但经现场调查,最终贺某承认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是其丈夫黄某。根据贺某提供的住址,民警立即前往其住址进行搜查,但未发现黄某。

随后,江北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布控抓捕。经分析研判,最终于当日10时许在新旺横街一理发室将涉案人员黄某抓捕归案。民警随即对黄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惠州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
心存侥幸找人“顶包”
不仅无法得逞
反而害人害己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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