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公寓竟被爆改成厨房?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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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签订合同将出租管理等各类繁杂事项委托给经营方,就能坐等收钱。部分投资者看中酒店式公寓这种收租盈利模式的简单便利,不曾想却在合同解除时发现了问题,引发纠纷。

基本案情

2016年底至2017年初,谭先生先后与某韵公司、某鼎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谭先生将其购买的涉案房屋交由某韵公司装修为酒店式公寓,由某韵公司负责全屋家电和酒店的用品配置;由某鼎公司负责后续竣工验收,装修交付后出租给某鼎公司作为酒店式公寓经营,某鼎公司每月向谭先生支付租金收益。合同签订后,谭先生便将涉案房屋的装修和出租事宜全权委托给某韵公司、某鼎公司。

2023年7月,由于某鼎公司长期拖欠租金,谭先生决定解除合作。然而回收房屋时,谭先生才发现,自己购入的涉案房屋本应被装修为酒店式公寓,却被改装成了一间厨房。

一怒之下谭先生将某鼎公司、某韵公司诉至法院。谭先生认为,某韵公司未按照装修合同内容装修,而是擅自将房屋装修成厨房,因此要求解除与某韵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同时,某韵公司与某鼎公司为关联公司,又串通一气,因此要求某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法院现场勘察,涉案房屋已被改为厨房使用,房屋内堆满厨柜厨具等。

裁判结果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谭先生与某韵公司的《委托装修及购置家具家电合同》及《补充协议》;某韵公司向谭先生返还装修款50000元。

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汪瑜

谭先生按照与某韵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约定向某韵公司支付装修款,但某韵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装修、完成装修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和谭先生确认对于部分装修可以利用等因素,酌情判令某韵公司返还装修款50000元。谭先生主张某鼎公司为某韵公司的关联公司,并与之合谋串通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无法律依据,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谭先生签订装修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装修酒店式公寓,但直到5年后才发现房屋被改成厨房的事实。法官在此提示,当事人对自己签订的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应及时关注,以便必要的时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来源:广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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