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八一建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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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7周年
向“最可爱的人”致敬
节日快乐!
广东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精准、高效、便捷、优质、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广东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494宗,服务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513人次。
方便、快捷、全覆盖
“现在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是太方便了,不管我在哪里都能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电话、互联网、“粤省事”小程序、快递……线上线下随你选。”来自汕头的军嫂刘女士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完之后,忍不住和朋友感慨道。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坚持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作为重点服务和保障对象,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不断扩展。
为建立线下便捷快速通道,我省法律援助机构将服务网络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群团组织、部队、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场所。目前全省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894个,其中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1540个、依托部队人武部145个,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3个,实现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可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打通全省法律援助申请通道,实现法律援助群众服务指尖化,使我省法律援助服务迈上新台阶。
目前,广东省已经形成了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全面开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降槛扩面拥军优属
2024年4月26日,来自揭阳军分区现役军人家属李某光第三次来到揭阳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军人军属绿色通道”,她与邻居房屋纠纷问题马上得到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法院判决后执行事宜分别得到法律援助后,她已默默把法律援助机构当成自己的“娘家人”。法律援助帮她解决了矛盾纠纷,让其在部队的儿子安心服役,专心保家卫国。
广东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还因地制宜制定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保障。
持续开通“绿色通道”。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以及全市各镇街法律援助办事处对军人军属开通法律援助优先服务窗口,积极为军人军属解答法律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军人军属快速审查案件材料、指派承办人员、跟进协助办理案件,最大程度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揭阳市法律援助处在市、县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服务专席,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法律援助窗口为广大退役军人、军人军属提供就近咨询、劳动纠纷调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清远市法律援助处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受理立案期限,制定实施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结合个案需求延伸服务代为寄送法律援助文书、代办后续相关事宜,努力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全业务、全链条、一站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全省全面开展困难群众包括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够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利用地缘优势,联合开展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群众可以选择向汕潮揭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深圳、中山共同签署了法律援助申请两市跨市通办的合作细则,群众可以在两市内任意一方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进一步方便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法援进军营真情暖兵心
今年以来,珠海、东莞、韶关、揭阳等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充分保障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打通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先后设立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室),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协作开展“送法进军营”主题党日活动,为驻地部队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为全省形成覆盖市、区两级的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珠海
深耕民生实事,释放法的温度。珠海市区镇三级服务中心(站)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据介绍,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责是为来访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帮助,指导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帮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保障其合法权益。工作站自2020年成立以来,每周三定期安排律师值班,目前已为1161人次提供法律服务。
东莞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在东莞军分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自成立之日提供现场、电话法律咨询服务,对伤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军人军属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联合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有效指引退役军人依法维权。积极开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7月25日,东莞市长安司法分局在涌头社区开展2024年退伍军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设摊游戏、法律咨询开展宣传活动,现场有200多人参与。
韶关
7月23日,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党支部、广东山外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到武警韶关支队某中队联合开展“初心如磐铸军魂,法律拥军暖兵心”送法进军营主题党日活动,为官兵们解读《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实际案例阐释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并针对民法典、刑法中关于军婚的特殊保护进行详细阐述。
揭阳
4月13日,揭阳市法律援助处和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参加“揭阳市法律援助处驻92822部队军人家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至此,揭阳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驻揭部队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此举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维权渠道,更有效化解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这是揭阳市加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工作制度的新探索、新举措。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军人军属维护合法权益遇到困难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优先提供免费的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
第二十二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服务窗口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符合条件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实行网上申请、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便利服务。
向军人致敬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广东省法律援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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