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烈士、假冒军人、破坏军婚…… | 这能刑吗
【省流版】
1、在互联网上侮辱、贬损、诽谤英雄先烈,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2、伪造公文、印章、制服等,冒充军人敛财骗色,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3、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同居或结婚,涉嫌破坏军婚罪。
【完整版】
在我国,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对促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推动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保证人民军队能打仗、打胜仗,发挥重要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我国刑法将严重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司法实践中,具体哪些行为构成涉军违法犯罪?让我们来梳理一下。
第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2021年,坐拥250万粉丝的大V“辣笔小球”在社交平台发布贬低、嘲讽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帖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他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公开赔礼道歉。
这是全国首例适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捕的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侮辱英雄烈士,侮辱现役或退役军人,也涉嫌违法犯罪。广东高院日前公布的案例中,因为邻里纠纷,被告多次针对原告的退役军人身份,发表侵害其名誉和荣誉的言论,被法院判处承担侵权责任,向受害人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公开道歉。
第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军人身份使人产生天然的信任。在一些不法分子眼里,这反而成了他们骗财骗色的工具。
广东高院此次公布的案例中,周某自2019年起使用伪造的证件冒充军人,先后与多名女子交往,最终被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实践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能涉及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很有“判头”。
第三、破坏军婚罪
婚姻中的一方是军人,对婚外情中“过错方”的处理就可能涉及刑法。不少案例中,“第三者”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同居或结婚,最终被法院判刑。
除了上述“刑为”外,在各地法院、检察院历年公布的案例中,破坏军事设施、擅闯军事禁区、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等行为,同样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总而言之,军人神圣,不可侵犯。捍卫军人荣誉,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案】南方+记者 孟健
【出镜】南方+记者 孟健
【摄影】南方+记者 许舒智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设计】潘洁 谭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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