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卫健局、区红十字会携手广医二院共同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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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为进一步推动南沙区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规范、高质量发展,全面、准确理解并掌握《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精神,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携手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召开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专题培训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培训班。

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红十字会会长廖智君,副局长何杰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杨辉、器官移植科主任陈正、急诊科主任毕晓锋、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林清原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何杰昌主持,来自区属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会。

廖智君书记在开场致辞中表示,为满足临床需求,挽救更多的患者,各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为机构内器官捐献工作提供保障,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与广东省第三OPO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信息互通;加大人体器官捐献科普和宣传力度,在显眼位置摆放器官捐献宣传物料,可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人体器官捐献宣传视频,积极开展器官捐献知识公益宣传活动,营造捐献光荣的社会氛围。

杨辉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明确了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全面完善了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标志着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迈上了新台阶。杨辉副院长表示,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器官获取组织区域 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南沙区作为广东省第三OPO服务区域,基于前期战略友好合作基础之上,我院将进一步助力南沙器官捐献和移植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促进双方多层次、常态化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健康南沙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科OPO办公室主任戚亚洲,分析了国内外器官捐献和移植现状,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我院OPO建设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OPO办公室协调员陈丽从器官捐献国际经验、潜在捐献者的发现及转介时机、器官捐献的沟通等方面与现场的专家分享相关经验。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症医学科谢富华副教授从潜在捐献者的病理生理特点、潜在捐献者转运前的评估与转运中的支持及潜在捐献者救治中的重点难点几个方面与南沙区各个医疗单位的专家教授分享探讨。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器官移植科副主任医师方佳丽围绕我院器官移植科的发展历程、获得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最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器官移植科主任医师马俊杰主持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反应热烈,围绕潜在案例的发掘,信息上报,潜在患者的评估、维护与转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形成初步共识,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将加强合作交流,并与各级医疗机构加强沟通,建立常态化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的沟通协调合作机制,合力推动南沙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 | 医务科

编辑 | 广医二院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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