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龙华“执”播》2024年第十期开播。本期聚焦卷烟、电子烟市场规范,由深圳市龙华区烟草专卖局的执法员王荣兵、游汉臣、梁海华依法开展卷烟、电子烟市场执法专项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陈永忠、程良红,人大代表李亮亮、李小玲,全程参与执法监督。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走进壹方天地内一传统卷烟零售店和一电子烟零售店,对店铺的相关证件、标识和货品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在传统卷烟零售店柜台旁的墙上,执法人员首先查看了传统卷烟零售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对企业名称、负责人姓名、地址和有效期等信息。店内多处显著位置粘贴了警示标语。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
然后,执法人员检查了店铺里的卷烟,并对条装烟条码进行简要介绍:“一般情况下,除了手工卷烟,条装卷烟上均有32位的信息码。1-5位数字代表出库时间。下面一排前四个字母代表着进货的批发企业的英文缩写,SZYC代表深圳烟草。最后的数字是店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证号。”
在柜台内检查了该店铺的进货小票后,执法人员随即抽查了四包小包卷烟,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执法人员讲解到,日常卷烟零售户的违法违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非法生产卷烟,俗称假烟,主要是未通过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卷烟。二是走私烟,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产品牌的卷烟,包装上出现“专供出口”字样的卷烟只能出口国外销售;另一种是进口品牌卷烟,在国内合法销售需要在包装上打上“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证明是已经交过关税的卷烟。三是非渠道卷烟,俗称非烟,烟草零售店只能销售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的卷烟。“如查实有以上情形,我们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涉案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执法人员说。
在前往电子烟零售店铺的途中,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如果怀疑自己买到了假烟,有两个方法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拨打12313烟草举报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工作日上班时间带着怀疑有问题的卷烟到当地烟草专卖局进行一个初步的鉴定。我们龙华区的烟草专卖局的地址是在龙华街道民清路与东环一路交汇处油松商务大厦三楼。”
随后,执法人员一行到达电子烟零售店铺,对该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了证照比对,查看了店铺警示标语的张贴,检查了该店的进货小票,均无问题。
执法人员来到柜台内,对店铺内的电子烟产品进行检查。“目前在国内只能销售烟草口味电子产品,不能销售水果味电子烟。”执法人员提到。此外,执法人员抽查了烟弹、烟具以及烟弹和烟具组合的一次性电子烟三种电子烟产品,并总结未发现该店铺有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的行为。
普法小问答
Q:举报涉烟违法违规行为有没有奖励?
A:举报人向执法部门反映涉烟违法案件线索的行为是有奖励费的,举个例子,查扣卷烟案件中,一件烟(50条)的奖励费是400元,查扣电子烟案件的奖励费按照货值金额的2%奖励(单起案件最高不超过1万元),具体的举报奖励标准,可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金叶创客”了解。
Q:“上头电子烟”是什么东西?
A:“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不易区分,犯罪分子在电子烟油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或“依托咪酯”等成分,实际上它们都是新型毒品,吸食“上头电子烟”可能会引起抑郁、焦虑、精神错乱等精神健康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因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警惕这种新型毒品的诱惑,远离“上头电子烟”,保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撰文】程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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