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民“橙子”
试用期未缴社保,能补缴吗?
中山人社部门
▶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员工进行参保。若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保的,请到单位所属税务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热线:0760-12366。
网民“意意”
找到工作后,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终止手续?
中山人社部门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可通过以下线上的方式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终止的手续:
①广东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shtml),“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终止”。
②“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社保”-“失业”-“失业保障”-“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菜单。
网民“捱”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能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中山人社部门
▶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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