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还在继续行驶着
驾驶人的大脑却处于“待机模式”
双眼处于“关机模式”
这就是行车中极其危险的
疲劳驾驶!

事故案例
6月18日,在乐广高速乳源段上,一辆小车突然从第二车道向右侧偏离,先碰撞右侧护栏,后又追尾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造成车辆严重损坏。
经韶关交警调查,事发当日上午,小车驾驶人由东莞出发,行车途中未曾停服务区休息,其于14时20分左右行至乐广高速公路北行方向K62公里时犯疲劳打瞌睡,导致事故发生。

随后,民警对小车驾驶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具体有哪些危害?
❌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
❌ 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挡不及时、不准确。❌ 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夏季行车
如何预防疲劳驾驶?
请往下看


广东交警提醒
疲劳驾驶危害极大
驾驶人出行做好行程规划
在疲劳感产生之前进服务区休息调整
切勿抱有“困了再休息”
“坚持到下一个服务区”之类的心理!
编辑:小吴
部分素材来源:韶关交警
初审:小刘
校核:鲁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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