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持续提升执法质效,为“百千万工程”赋能

中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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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今年来,中山市司法局聚焦镇街行政执法重点难点,坚持“三个一”全方位提升执法质效,努力让法治成为全面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

围绕解决行政执法扰企扰民等问题,建立“一套机制”,实现执法扰企最小化

加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协同配合。出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着力实施下放执法事权年度评估、探索实行“观察期”“包容期”“触发式”监管模式和“综合查一次”、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执法模式。

强化市镇两级执法工作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制定形成中山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包括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等5方面工作合计15项具体举措,明确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合力。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落实做好包容减免清单、持续做好精准监管创新、稳定做好审慎强制落实等3方面工作;18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200余项执法事项纳入包容减免罚清单;全市实施16项免强制事项,主动执行减免滞纳金、缓交等灵活多样的行政强制执行;探索“四新经济”企业在登记设立起2年内优先运用说服教育、督促整改等多元化监管方式。

围绕解决基层随意执法、重罚轻管等问题,建强“一个体系”,实现惠民暖企最优化

事前做好下放事项评估。结合我市关于扩权强镇和强镇扩权改革任务的分工安排,从“低频办理”“需要财权匹配”“需市局出具终审意见”“权责不清”及“需要精准放权”五个维度对镇街综合执法事权进行评估和梳理,为执法事权的动态调整打基础。

事中规范动态调整下放执法事权。全省率先出台规范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市镇事权调整运行监督管理的《中山市市镇事权调整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涵括依职权事权和政务服务事权的重大或统一调整、日常动态调整、事权运行、事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重点明确事权调整原则、事权调整程序以及各部门的监督职责和义务等问题,有效推进镇街管理职权调整改革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事后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评查。制定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工作思路、整治内容、整治方式、整治要求、责任分工等进行细化安排;出台《2024年度中山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开展案卷评查3场次,同时要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对镇街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围绕解决基层执法效率低、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成“一个标准”,实现便民利企最大化

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制定我市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就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主体、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监督等进行明确,将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

梳理制定行政执法培训清单。出台《2024年度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培训清单》《2024年度镇街行政执法培训清单》,加强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对镇街培训工作的指导,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领域实现“镇街点单、部门上菜”。

典型案例指引规范文明行政执法。编印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对行政执法事实认定清楚、执法程序规范的优秀案例涉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辨法析理,细化指导各行政执法主体完善执法程序及执法卷宗;聚焦基层关注的行政执法重点难点,编制涵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7个执法领域146项高频执法事项的高频事项工作指引,加强体系化、精细化、专业化指导。

来源:法润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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