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S号牌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了,可以在异地申请补领吗?

松山湖市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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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的粤S号牌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了,本人不在东莞,可以在异地申请补领吗?

A您的粤S号牌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了,不能在异地申请补领,需由机动车所有人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预约到就近的东莞各镇(街)政务中心申请补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64 号)第五十二条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的规定;以及第八十六条关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的规定;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情形之外,需由机动车所有人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预约到就近的镇(街)政务中心申请补领。

线下窗口预约流程

靠近松山湖的市民朋友可以选择前往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办理,预约方式如下:在“i莞家”APP首页,点击“预约办事”→“在线预约”→选择需要前往的办事大厅→“交警业务”→“机动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在线预约。

Q:之前申领恢复驾驶资格考科目一,考了几次没通过就没考了,想问下这个有没有时限要求的?

A:申请人申请的恢复驾驶资格(注销可恢复)业务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即未超过有效期三年)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注销可恢复)业务,需办理业务退办;申请人仍需恢复驾驶资格,需在恢复驾驶资格(注销可恢复)业务退办后,办理已有驾驶经历申请准驾许可业务。

Q我的驾驶证已经过期了,还可以换证吗?

A(1)本地和异地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以内,均可正常换证。(2)本地核发的驾驶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驾驶证被注销,被注销未超过2年,注销可恢复,通过科目一(收费70元)考试恢复驾驶资格。(3)本地核发的驾驶证被注销超过2年(即超过有效期3年),注销不可恢复,需要到车管所办理已有驾驶经历考试业务预约考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不需考长途),考试合格后,驾驶证恢复正常状态。 

例如:驾驶证有效期限为2010年1月28日至2016年1月28日,则应于2016年1月28日前90日内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业务,最迟换证日期为2017年1月28日,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8日时间内,可正常换证;2017年1月29日起,则驾驶证被注销,至2019年1月29日这段时间,可以到车管所预约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如果到2019年1月29日还未换证,则需到车管所预约科目一、二、三考试。

Q:请问电子居住证是否可以代替实体居住证办理车管所业务(包括驾驶证、机动车、考试、两个教育等所有车管所业务)?

A:可以,出示电子居住证也可以办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应当通过“粤居码|粤治安”等微信小程序上展示,不允许截图或打印展示。

Q:我贴在车上的检验合格标志丢了/损坏了,需要补办吗?不补办有没有影响?

A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换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也可以预约到窗口申请补换领检验标志。

Q我在车内添加了装饰品,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吗?

A您在车内添加了装饰品,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来源:东莞12345热线、东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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