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老人罗某年过七旬,无工作,名下有4套房产。在大儿子去世后,罗某与大儿媳范某、小儿子罗某高共同居住生活在乐平镇新旗村一栋由罗某出资18万建造的二层房屋中。同在一个屋檐下,三人经常因为家长里短的小事发生矛盾,感情裂痕一天天地扩大。近日,罗某、范某和罗某高又一次发生激烈争吵,新旗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谢志文来到现场才勉强按住三人的怒火。最终,大儿媳范某和小儿子罗某高决定分家,但双方与罗某因赡养费、财产分配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一时无法平息。
01
调解过程
新旗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调解员组织三方当事人到今年4月以郑大夫家庙为阵地成立的乡贤调解工作室,邀请乡贤调解员郑永忠一同参与调解。
调解员首先通过拉家常,了解各方的诉求:罗某心灰意冷,为了能够减少家庭矛盾,其愿意将名下所有财产进行分割,只希望大儿媳范某和小儿子罗某高能每年分别提供3000元赡养费,以资其晚年生活所需。范某对赡养费表示理解,但希望独占目前居住的二层房屋,让罗某高尽快搬离,并对其余资产进行分割。罗某高在罗某的资助下,正在修建一栋五层楼的房屋,由于房屋还在修建中,且后续还有支出,希望罗某或范某能够提供进一步资助,并拒绝支付赡养费。
紧接着,调解员向三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引用“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犹还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典故阐明和谐共处的道理。期间,乡贤调解员郑永忠更以郑大夫家庙的历史为例,讲述了大旗头村郑氏后人郑芝兰的父亲在家境不富的情况下节衣缩食全力栽培郑芝兰,后郑芝兰经商致富后为彰感其父养育之恩而建此家庙的故事,引导当事人各方认识到亲情的可贵以及家族兴旺需要家庭内部和谐。随后,调解员与三方当事人轮流交谈,经过试探三方的底线,在求同存异中找到平衡点,并请驻村律师草拟了协议书。
02
调解结果
最终,当事人三方愿意以和为贵,适度让步,一致确定了以下方案:范某给予罗某高宽限期2年搬离现居住的二层房屋,并分期支付罗某高3万元作为其装修房屋的费用;范某和罗某高每年1月10日前分别向罗某支付生活费3000元,同时,各方还就罗某的医疗费、余下房屋分配问题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书面协议。
案例点评
近年来,三水区充分利用区内祠堂文化和乡贤文化,因地制宜着力打造“祠堂+乡贤+调解”基层治理模式,依托祠堂或村居特色文化场所设立乡贤调解工作室,积极发动退休干部、退休教师、老党员、致富领头人等乡贤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发挥乡贤“地熟、人熟、事熟、威望高”的优势和乡贤调解工作室的阵地作用,促进村居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径,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本案纠纷由家庭矛盾引起,由村调委会调解员和乡贤调解员一同参与,通过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乡贤调解工作室所在地“郑大夫家庙”的历史文化影响,将现代法治和优秀传统文化有效融合进行释法明理,促使矛盾纠纷迅速化解,正是乐平镇推进“祠堂+乡贤+调解”模式的有效实践。
来源:三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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