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进入!清远多地再发提醒

清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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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区

“野景点”不是景区

禁止前往!

近日,清远多地再发提醒

严禁前往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

自然保护区、网红景点等区域

英德

7月6日,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前进管理站在例行查看蚊坪管护点监控时,发现有“驴友”于凌晨3点多违规进入保护区游玩,当即组织管护人员深入林区巡查。

经核实,这21名“驴友”(男14人,女7人)来自深圳,通过互联网沟通联系,临时组团到保护区进行户外徒步探险。随后前进管理站联合波罗派出所对其进行劝离,按程序要求“驴友”签署不再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游玩的承诺书。

“驴友”非法进入保护区游玩。

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再次提醒: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区,严禁进入保护区开展观光游览、登山探险、游玩戏水等活动。未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进入或招揽、组织他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英德市政府和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多次发布通告,明确规定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观光游览、登山探险、游玩戏水等活动或招揽、组织他人进入自然保护区,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拒绝、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佛冈

近日,佛冈县观音山脚一水潭“野景点”走红,引发一些市民前往打卡,冒险野泳、跳水。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提醒广大群众,该“野景点”未经开发,不是景区,存在隐患风险,请勿擅自前往攀爬、野泳、跳水、戏水等。

该“野景点”位于高山峡谷处,地势陡峭,水域复杂,存在坑洼、湿滑、高低不平等不安全因素,易发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极易遭遇溺水溺亡、落石、损伤出血、蛇虫咬伤等安全问题。夏季极端天气多发,一旦发生山洪爆发,洪水快速倾泻,极易发生被突发洪水卷走的险情,搜寻救援难度大,短时间内难以疏散和撤离人员,极易造成伤亡事故。近年来,该处曾多次发生溺水溺亡事故,并伴有发生财物丢失事件。

“野景点”走红吸引一些市民前往打卡。通讯员供图

高岗镇人民政府再次提醒,警惕“野景点”,切勿盲目跟风,禁止前往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河道、峡谷、网红景点等不明区域开展游览、探险、戏水、露营等活动。同时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

来源:清远日报综合英德发布 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文字:林良田

编辑:郭晓琼

校对:王喜闯

编审:田芳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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