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有困难?公益性岗位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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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4年度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了!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

44个公益性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是什么?

有哪些招聘岗位?

如何报名?

人社君这就带你了解↓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 

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公益性岗位招录前需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各镇街经办咨询电话见附件3):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13.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途径:

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业务窗口办理;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进入网上申办。

(二)脱贫人口 

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附件请关注“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

本次计划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共44个具体岗位信息如下附件1

【附件请关注“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网上公示、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结合上述公益性岗位信息表,向相应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联系方式查看岗位招聘信息表)。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附件2的《中山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到用人单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四)劳动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但不得低于中山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利,并依法履行其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公益性岗位所涉及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请关注“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

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66-88842312,梁先生。(若要报名,请自行联系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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