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2024深圳积分入户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启,本年度积分入户计划指标10000名,申请时间持续至9月30日18时。
常见问题解答:
一、积分入户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1日后出生),女性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后出生);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四)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二、如何进行积分入户申报?
申请人须通过积分入户申报平台实名认证后,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报,无需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 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szga-110),进入“政务服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三、2024年度积分入户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
四、2024年度积分入户有多少入户指标?
10000个。
五、多次填报不成功,系统无法进入或进去了没办法填?
因系统申请人数较多,导致系统服务器繁忙。系统申报时间为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请您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申报,在9月30日18时前提交成功即可。
六、同时拥有多套房产,如何填报,填报后如何积分?
建议每一套都填。房产每满1个月积1分,目前或者曾经拥有的自有住房均可积分,同时间段拥有一套以上的积分不能累加,具体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七、同时拥有房产和租赁怎么填报,如何算积分?
都填,同一时间段内同时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及合法租赁住所的,只计算合法产权住房积分。
八、本人已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但申报系统查询不到,如何处理?
请向住建部门核实该租赁是否有效,是否符合积分入户要求,如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可换时间再行申报,如尝试后不行,可拨打84465000咨询。
九、本人有合法产权住房,但申报系统查询不到,如何处理?
先确认是否有按照格式要求进行系统填报,如信息无误还是无法填报请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该房产是否有效,是否符合积分入户要求。
十、有社保如何填写?
社保录入时,只需填写在本市缴纳累计满60个月的时间段的养老或医疗保险即可。
十一、学历填错了有无影响,需要修改吗?
要,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4年9月30日18时)前,均可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 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实名认证通过后进行修改。
十二、房产(或租赁)信息少填了有无影响,需要修改吗?
要。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4年9月30日18时)前,均可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 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实名认证通过后进行撤销并重新填报。
十三、积分入户中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如何定义?
经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经深圳市登记部门登记并取得权利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证》等)的住宅、别墅、宿舍、公寓等(范围同限购政策)。
十四、能否使现配偶房产申请积分入户?
可以,但申请人和现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且2024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申请人或其现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其权利份额不低于50%,或者申请人及其现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其共同拥有的权利份额不低于50%的,均可视为拥有住房。
十五、申请人名下有多套房产是否均可用于积分?
申请人目前或者曾经拥有的自有住房均可积分,同时间段拥有一套以上的积分不能累加。
十六、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一个月积多少分?
每满1个月积1分。
十七、拥有合法住房何时计算积分时间?
(一)因买卖或者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以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等法律文书取得住房的,以生效法律文书签发时间起算。上述法律文书已认定住房转移协议(含买卖合同)有效的,以该协议签订时间起算。
(三)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住房的,以登记原始凭证记载的被继承人死亡时间起算。
(四)因合法建造取得住房的,以竣工时间起算。
(五)因夫妻财产分割取得住房的,以住房原取得时间起算。
(六)权利主体未变更但发生权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变更情形的,以住房原取得时间起算。
(七)属拆迁赔偿房的,原被拆迁住房已登记的,以原被拆迁住房取得时间起算,原被拆迁住房未登记的,以拆迁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八)以原拥有住房申请的,按上述情形起算,截止时间为该住房转让登记时间。现无住房的不得以原住房申请。
十八、如何自行查询合法产权住房信息?
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
1.登录“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
2.关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3.通过“i深圳”与粤省事(小程序或app)在“不动产查询”板块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4.申报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就近的区不动产登记所现场查询。
十九、关于在深圳市租赁住房登记时间如何认定?
为做到积分入户公平、公正、公开,当事人以租赁住房申请积分入户的,均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二十、拥有在深合法租赁住房一个月积多少分?
每满1个月积0.2分。
二十一、关于租赁住房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哪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第6号令)第6、7、14、16、19对当事人合法稳定租赁有明确规定:一是可以合法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房屋:二是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并于30日内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取得房屋租赁证明。因此,只有符合条件的房屋租赁行为才予以计算积分。
二十二、关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能否补办?
补办问题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积分入户有效积分时间均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二十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带齐相关材料后,租赁当事人双方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十四、如何自行查询租赁住房信息?
房屋租赁当事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房屋所在街道办现场查询。
二十五、租赁住房如何进行信息申报?
因《深圳市房地产监管办法》正在修订尚未发布,因此,其中设定的租赁信息申报工作暂未开展,待该文件正式出台后实施。
二十六、如何认定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
截止9月30日,申请人或现配偶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当前或曾经持有房产累计满60个月(含本人、配偶、本人和配偶共有房产),同时间段拥有一套以上的时限不能累加。申请人和现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且2024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二十七、如何认定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截止9月30日,申请人本人需拥有合法租赁住所,当前或曾经累计满60个月。
二十八、同一时间段内既有自主住房也有租赁房屋这个怎么算积分?
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相同时间段内的积分不能累加,只计算合法产权住房积分。
二十九、在深正常缴纳社保一个月积多少分?
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3分。
三十、社保积分如何计算?
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4年9月30日)申请人须仍在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申请人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有中断的,其分值将在剔除中断时间后再予累计计算,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填报个人缴交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相关信息(个人参保信息可登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网查询)。社会保险缴交时间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三十一、如何自行查询深圳市社保缴纳情况?
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
1.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选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实名注册登录后,查询社保缴纳信息。
2.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实名注册后登录,查询社保缴纳信息。
3.通过“i深圳”与粤省事(小程序或app)查询社保缴纳信息。
4.携带身份证或金融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自助服务终端验证身份后,查询社保缴纳信息。
三十二、如果7、8月份申报,那积分算到什么时候?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在9月30日18时前提交成功即可完成申报。请您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申报,避免扎堆申报,造成不便。
三十三、提交申请后能否更改申请记录?
可以,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4年9月30日18时)前,均可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 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实名认证通过后进行修改。
三十四、该业务可以委托他人或中介代办吗?
不可以,须本人登陆平台实名认证后如实填报。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中介代办,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三十五、什么时候可以知道自己多少积分?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起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三十六、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入围?
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三十七、什么时候公示入围名单?
2024年12月9日。
三十八、如对积分有异议能否申请复核?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
三十九、如何查询积分复核结果?
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四十、积分入户有无对外咨询电话?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热线:0755-84465000。如对房产、租赁、社保等有疑问可拨打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撰文】邓子良 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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