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具体做什么?
(一)提供法律咨询;
(二)协助收集证据;
(三)协助申请法律援助;
(四)提交《支持起诉书》,出庭宣读《支持起诉书》;
(五)跟踪监督。
二、检察机关可以调查取证吗?
原则上,检察机关不得依职权主动替代一方当事人调取证据。但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自行收集且该证据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情形下,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材料查询、调取、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等调查核实手段。对于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材料,检察机关应当及时提交人民法院,并在庭审中进行出示和说明。
三、检察人员参与支持起诉庭审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检察人员参与支持起诉庭审的主要职责是宣读《支持起诉书》,对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予以出示并说明,除此以外不参与法庭审理的其他环节,以保障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方面的平等。
四、什么是跟踪监督?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的跟踪监督,主要指对生效判决执行情况的跟进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执行。
五、如何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3.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
4.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二)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三)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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