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结合麻陂镇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结合镇村(居)民小组长的队伍建设,公开招142名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职位见《博罗县麻陂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岗位表》(附件1)。
三、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定期参加村(居)民小组干部会议,配合做好村(居)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的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聘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至2026年村(居)民小组换届完毕止,到期后储备人选身份自动失效。
五、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四)具备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在村(居)民小组户籍。
(六)非现任村(居)民小组长。
(七)符合村(居)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5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未满3年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
(四)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五)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影响较坏,在党员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六)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麻陂镇委发布公告、招聘程序主要为村(社区)党组织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不含节假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向本村(社区)提供以下材料:
1.《博罗县麻陂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彩照1张;
6.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县的还需要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按照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资格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酝酿推荐人选,附上讨论推荐人员的会议记录及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填写《博罗县麻陂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村(社区)党组织公章,一并交镇党建部门汇总。
(三)资格审查
1.镇党建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其中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名结束后,镇党建部门联合纪检、派出所、信访、计生等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3.对资格审查不过关,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
1.面试工作由镇党委具体负责实施,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附加面试确定名次。
2.面试题目将围绕村(居)小组干部日常实际工作设计,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有关安排及面试成绩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和资格审查情况,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储备人选所在村、村民小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六)递补聘用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是否递补,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七、后续管理
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按程序担任村(居)民小组长的,落实不低于500元/月工作补贴。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招聘公告由麻陂镇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部门:麻陂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电话:0752-613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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