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点击查看详情)。《通知》明确,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抓紧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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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省教育厅公示
全省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正高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州
、
潮州
、
江门
、
清远
、
梅州、
惠州、
汕头、
韶关
、
深圳、
云浮
、
揭阳、
东莞
公
示
教师职称评审结果
,更多消息,可点击#教师资格、职称了解。
最新消息:日前,汕头市教育局公示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河源市教育局公示202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一起来看详情~
汕 头
原文如下:
//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汕头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23〕9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汕头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23年度高、中、初级人员(详见附件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9日至7月5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受理单位: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8860160,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
附:汕头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汕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河 源
原文如下:
//
经河源市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核认定,下列人员通过我市202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6月28日起至7月5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1.受理部门: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6栋);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62-3389677。
2.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6栋);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762-3386355。
附件:河源市202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河源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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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汕头市教育局、河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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