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竟是毒品!南海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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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越吸越上头,没想到竟是新型毒品?近年来,随着电子烟兴起,与电子烟外观相似但含有依托咪酯成份的“上头电子烟”,正以更隐蔽、更难以防范的方式悄然成为新的涉毒工具。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禁毒普法宣传效果,6月26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当天,南海区人民法院(下称“南海法院”)邀请南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等走进审判庭,旁听了2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南海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旁听2起毒品犯罪案件宣判

2024年1月,被告人谢某多次向吸毒人员韦某出售“上头”电子烟弹,累计收取人民币1900元。2024年3月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测,谢某出售的电子烟弹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依托咪酯自2023年10月1日起,被列入国家二类精神药品名录,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2024年6月,谢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南海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0元。另一被告人莫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庭审结束后,南海法院以法庭为课堂,分享了近年来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讲解了审判案件中出现的新型毒品特点、吸食毒品危害以及最新法律规定,为旁听人员讲授了一堂禁毒法治课。毒品是万恶之源,不少代表委员们表示,通过本次普法课程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对新型毒品也有更深入的认识了解,希望法院能通过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等禁毒普法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下一步,南海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涉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切实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来源:南海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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