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4年6月15日至7月15日是“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主题是“放心托育、方便可及”。为进一步扩大托育服务知晓度,积极推进普惠托育工作,健康广东推出“2024年托育服务优秀创新案例”系列报道,集中展示各地开展托育服务的典型经验和积极成效。
东莞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工作要求,优化完善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办事指南,支持托育机构依法规范运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联合监管,督促托育机构安全有序发展,有效推进我市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可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579家,可提供托位3.94万个,千人口托位数3.78个;其中幼儿园办托204家,托育服务机构375家,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341家,备案率90.93%,全省最高。

托育机构备案率低,一度是制约东莞市托育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调研发现,主要原因是托育机构无法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
在对机构的日常监管中,发现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部分托育机构的营业执照名称和招牌名称均不包含“托育”字样,缺乏统一的行业标识;二是镇街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不需参与备案管理,难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三是机构负责人没有经过岗位培训,保育人员主要是学前教育专业,托育服务专业性有待提高。
为推动托育行业规范发展,东莞市2022年5月修订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从五个方面优化备案流程:
一是对照国家《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关于“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包含“托育服务”且符合《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可以作为备案依据;
二是要求托育机构名称包含“托育”字样;
三是明确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员和卫生保健员等从业人员学历、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明的要求;
四是增加镇街(园区)卫健部门初审程序,要求镇街(园区)卫健部门到机构现场核查各项指标是否达标;
五是依托省智慧托育信息系统开展备案申请审核和备案信息变更,督促托育机构加大信息系统的日常使用。2023年底全市备案托育机构341家,备案率达90.93%,比2021年底翻了一番。

1. 健全工作机制,注重源头治理
2020年10月,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18个部门建立东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作为召集人,各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协调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近三年来,通过召集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主要职能部门召开8次专题会议,分别就托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管理、托育人才培养、幼儿园办托、社区托育点建设等问题,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全市33个镇街(园区)结合自身实际,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消防、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成立日常监管小组,建立巡查制度,制定并落实每月巡查、季度联合检查、半年集中检查和重大节假日突击检查的安全防护检查工作制度。通过市镇两级联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托育机构即时整改,全力保障在托婴幼儿安全健康。
2. 聚焦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排查
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托育机构的安全监管问题,聚焦卫生防疫、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重点环节,多次开展安全防护专项整治行动。
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协调辖区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拉网式大检查,边排查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彻底根除。
2023年,全市各级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托育机构开展联合监督检查112次,实现托育机构安全防护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
3. 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培训演练
根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指导托育机构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
全市托育机构均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机构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全市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有1631人。
同时,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业优势,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提供卫生急救、婴幼儿伤害预防、疾病防控、儿童保健等方面的培训,帮助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在突发事件中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健康。
2023年,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托育机构安全相关培训89场次;各托育机构自行举办安全相关培训935场次,开展安全应急演练697场次,参训人数6348人次。
下一步,东莞市将持续优化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不断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日常管理和服务,大力推进托育机构依法规范安全有序发展,有效满足广大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来源: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编辑:梁杰祥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