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憧憬甜蜜的爱恋
在“坠入爱河”的时刻
你以为找到了爱情
而对方看中的可能只是你的钱
随着网络交友的普及
一些不法分子以“恋爱”为名
骗钱财又骗感情
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周某自称周勇,在某交友软件上与谢某相识,并于3月9日加为微信好友,建立了网恋关系。
在3月9日至29日,周某虚构其与自己姐姐开办公司,多次以垫付出差费用、为公司员工发放工资、还房贷、购买手机等虚假事由,骗取谢某119157.52元,其中微信转账77505.52元、支付宝转账1652元、向颜某银行卡转账40000元。上述款项已全被周某用于游戏充值及赌博挥霍。
2021年7月,谢某到公安机关报案;10月,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归案。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119157.5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20000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周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退赔99157.52元给被害人谢某。

法官说法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交友,很难分辨对方的真实身份和意图。本案中,被告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与被害人沟通,在确定男女恋爱关系后,利用被害人情感需求的弱点,投其所好“以情动人”,实施诈骗行为。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无论在网上还是现实里结识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涉及金钱往来更需要擦亮双眼,避免人财两空。同时,要建立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盲目相信社交软件上的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若遭遇网络诈骗要及时报警,保存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来源:云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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