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上头电子烟,代取“毒”快递…… | 这能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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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电子烟,是“毒”还是“烟”?帮取“毒”快递,到底“刑不刑”?今天是国际禁毒日,关于毒品犯罪,你需要知道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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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上头电子烟,代取“毒”快递…… | 这能刑吗?

【省流版】

1、涉毒即罪,很有“判头”:从种植到制造、运输、吸食等等,我国法律对毒品链条的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制。

2、精麻类管制药品一旦脱离医疗用途,就可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吸食、贩卖与涉毒同罪。比如感冒药中的麻黄碱、用于麻醉的依托咪酯……

3、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让你帮取快递,还许诺高额报酬,并对包裹内的物品语焉不详……别答应,速报警!

【完整版】

这太刑了!翻开我国刑法,你会发现,毒品相关罪名多达十几条,从种植到制造、走私、运输、持有、贩卖、容留、包庇等等,几乎毒品涉及的每个行为环节,都有与之对应的罪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国家禁毒办近日发布的《2023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显示,我国毒品问题总体可控,但也出现了新变化、新挑战。

比如,虽然吸毒人员数量保持下降,海洛因、冰毒等主要流行毒品滥用人数持续减少,但与此同时,麻醉、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问题突出。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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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算毒品吗?有何危害?

答案是肯定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依托咪酯”,这是一种麻醉类处方药品。但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其添加在电子烟中,成为隐蔽性、迷惑性极强的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吸食后可能出现眩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症状,严重时会引发休克甚至死亡。

类似新型毒品还有不少,隐蔽性、危害性同样不容小觑。比如,部分新型毒品脱掉“摇头丸”“止咳水”等“过时”伪装,披上“笑气”“小零食”“神仙水”“减肥药”等“新外衣”。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坊间叫新型毒品“软毒品”,但国家对它的打击力度毫不手软。除了前面讲到的十几种罪名外,贩卖此类管制药品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等。

你或许会好奇,长期高压严打之下,涉毒品犯罪为何屡禁不止?

对于今天的犯罪分子来说,街头对暗号这种交易方式,已经跟不上时代。

网络技术和现代物流的发展,正不断催生隐蔽性极强的贩毒交易模式。上述报告显示,组建境外聊天群组、加密货币支付和快递、闪送交货,这些手段都增强了贩毒行为的隐蔽性和发现打击难度。

在这类毒品交易中,除了买卖双方,帮取快递的“马仔”同样可能很有“判头”。

此前,一名网络主播为了2万元报酬,帮粉丝取快递时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其收取的快递箱中查获5罐毒品。今年5月,陕西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认定这名主播“明知接收的货物是毒品而代为接收”,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维持原审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也提醒我们,在帮他人代收、运送快递时,如果对方存在给予高额报酬、对物品内容语焉不详、要求躲避警方检查等反常行为时,一定要警惕起来,避免陷入犯罪深渊。

涉毒的原因千奇百怪,最终的结局殊途同归。奉劝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案】南方+记者 孟健

【出镜】南方+记者 孟健

【摄影】南方+记者 梁钜聪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设计】吴颖岚 谭唯

编辑 佘余
校对 郭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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