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妇联发挥妇联“娘家人”作用,依托项目资源、社会资源,开展2024年度“两癌”救助工作,让我区“两癌”患病低收入妇女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热心关爱。
救助对象
1、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低边家庭或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2、未曾接受过“两癌”救助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两癌救助项目;
3、患病妇女本人或其丈夫的户籍为从化区。
救助申请所需资料
1、《2024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申报表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妇联领取;
2、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4、诊治医院收费发票、医疗结算单原件或经有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5、申请人开户银行存折(银行卡)复印件;
6、低保户和低边户提供该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并必须由镇(街)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他困难户由村(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符合条件的镇(街)妇联加盖公章确认;
7、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申请人需提供与本区户籍丈夫的结婚证。
8、相关资料自行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妇联,由村(社区)妇联初审后提交至镇(街)妇联。
救助申请程序和审批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镇(街)妇联在接到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请的材料后,派员了解核实申请人的情况,对申请救助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及评估,确认无误后,提出救助意见,救助意见需注明属低保户、低边户或支出型困难人口。镇(街)妇联核实汇总后报区妇联审批。
3、区妇联收到申请材料后将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作出相关批复。同意救助的,拨付救助款;不同意救助的,告知申请人并退还申请资料。
救助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5日。请有需要的妇女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提交到村(社区)妇联。
咨询电话
街口街妇联:37932002
江埔街妇联:87982957
城郊街妇联:37911028
太平镇妇联:87811988
温泉镇妇联:87832392
良口镇妇联:87852683
吕田镇妇联:87856001
鳌头镇妇联:87897761
来源:从化女性
编辑:黄丽敏
初审:刘芳
审核:王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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