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
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商消费函〔2024〕75号)
针对部分消费者特别关注的问题
茂名市商务局进行了梳理
为大家解答疑问:
Q: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A:实施时间为自《细则》印发之日(即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消费者上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也应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补贴申请时间为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
Q:如何查询新车是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A:一是工信部官网分批公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二是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为时间节点,开票当日新车车辆型号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属于补贴范围;若新车车辆型号在开票日之后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不属于补贴范围。
Q:补贴受理地是哪里?
A:补贴受理地为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举例:在阳江报废拆解,在茂名购买新车,在湛江上牌,补贴受理地为茂名。消费者上传补贴申请资料后,系统会分配各环节审核任务至相应地区进行审核。
Q: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新车和旧车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A:是的。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消费者。
Q: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A: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无时间先后顺序要求。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Q:报废的旧车需在本人名下多长时间。
A:汽车以旧换新对旧车过户时间无要求,以注册登记时间为补贴限制标准。
Q:《细则》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包括哪些车辆?
A:在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Q:我有一辆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但属于国四排放标准,是否符合条件?
A:符合。
Q:是否可以异地拆解报废?是否可以使用《机动车解体记录表》等材料代替《机动车注销证明》?
A:一是可以异地拆解报废。二是不可以使用其他材料代替《机动车注销证明》。因车辆信息归档原因,在茂名市拆解的异地车辆,需要回牌照所在地申领《机动车注销证明》,所需材料请咨询牌照所属地车管所和拆解地拆解公司。《机动车注销证明》必须加盖属地车管所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
Q:同一新车,是否能同时申领汽车“以旧换新”和本市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A:不能。同一消费者不得就同一辆新车重复申领汽车“以旧换新”和本市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大多数疑问可见
问答手册(第1批、第2批)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和问答手册(第1批)详见
http://scyxs.mofcom.gov.cn/article/xfpyqhx/zccsxf/202405/20240503509285.shtml;问答手册(第2批)详见
http://scyxs.mofcom.gov.cn/article/xfpyqhx/zccsxf/202405/20240503509284.shtml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朱昭君
初审:柯柱基
审核:温国
来源:茂名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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