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双方和解后,东莞一法又调解了原告三方矛盾

南方+ 记者

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不仅达成了赔偿协议,更见证了一个家庭亲情和信任的重建。这场法律与情感交织的故事,始于一场不幸的事故,终于一家人的和解与团圆。

难以调和的矛盾

原告方是受害人的母亲李喜(儿子王明代理)及其子女——儿子王辉和女儿李倩组成。他们面对的不仅是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随之而来的经济困境。被告方,侵权人黄某和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面对的是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承担责任。然而,由于原告方家庭背景复杂,原告方奶奶、孙子、孙女虽为一家人,却因家庭重组和缺少交流,亲情和信任感已大为削弱。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都表达了调解的意愿。保险公司表示愿意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但关于责任比例、赔偿款分配等问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这不仅让案件陷入僵局,更让原告家庭的矛盾更加凸显。

案件如果判决结案,纠纷不仅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还极有可能引起上诉或产生新诉,进而给当事人带来诉累,不利于家庭关系的调和。案件如何妥善处理,十分考验承办法官的智慧。

一波三折的调解

面对这一棘手局面,承办法官赖景明没有选择轻易下判,而是决定深入挖掘问题的根源。于是,赖景明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动员保险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劝说原告家庭成员考虑亲情,恢复信任。

整个调解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保险公司内部反复请示领导,理赔金额最多不能超过六成。原告方则态度坚决,赖景明与各方保持沟通,并联系原告方代理律师,希望律师能促成调解。

“法官,我前前后后从中沟通了好些次,但原告方家庭关系复杂,彼此缺乏信任基础,我认为这个案子绝无调解可能,建议法院还是通过诉讼解决吧”。原告律师充满无奈地表示。

律师的话,并没有打消赖景明化解当事人矛盾的决心。思索再三后,法官决定到保险公司进行面对面沟通。“受害人那边上有90多岁的老母亲,下还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贵公司作为享誉全球的大公司,应当切实履行起社会责任……”。

“您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让我们很钦佩,您说的应承担起社会责任这句也深深打动了我,我们会认真考虑您的意见。”最终该公司审批通过了近七成的赔付比例,并同意按原告方意见分配赔偿款。

随后,赖景明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做原告方的工作。“我侄子平时花钱有些大手大脚,我们联系得少,现在他奶奶跟着我生活,钱可以打在他奶奶或我的账户上,我们帮着管理或帮忙分配比较稳当……”。王明表达诉求的同时,也表示会积极和侄儿侄女沟通。

赖景明又再次拨通了原告李倩母亲李纯的电话,还没开口,李纯就说“我知道您是要谈分配的问题,我还是坚持之前的意见……”。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李纯最终松了口,表态可以适当少分一点,但仍然表示要汇入她的账户,否则就通过诉讼解决。

沟通过程中,原告王辉则表达了自己的难处,表示某公司的赔偿款必须交由其来分配。

赖景明以长辈的身份,推心置腹的和他进行交流,“我们和你叔叔沟通过了,叔叔说父亲不在了,他会像父亲一样疼着你,就算没有这笔钱,他还是会一如既往地赡养奶奶,之所以要奶奶的份额,也只是怕你年轻不懂事……”“妹妹还那么小,你作为哥哥,难道不心疼这个妹妹吗?”

终于解开的心结

在赖景明的耐心沟通下,原告王辉表示愿意给予奶奶和妹妹应有的份额。王明尊重侄儿的意见,李纯也表达了对王辉的理解和尊重。

至此,双方各自让步,相互体谅,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现场,一家人在一起亲切地相互问候,互相关心,一幅温馨的画面。拿到调解书时,他们异口同声动情地表示“感谢法院,感谢赖法官,法院的居中调解,解开了我们的心结,激发了我们久藏于内心深处的亲情,也让我们明白,血浓于水、亲情无价,我们今后一定会相互扶持,让这个家庭充满阳光、充满爱”。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了东莞第一法院在日常工作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彰显了法院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如我在诉”的态度,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这是一场调解,更是一次心灵的触碰,它温暖了几个家庭,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南方+记者 施美

通讯员 东莞第一法院 曾云妃

编辑 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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