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丨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检察应用场景

清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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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远市检察院出台《“人工智能+检察”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专项部署大力提升数字检察的自主化与智能化水平,创新检察业务高质效办理模式,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清远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数字时代新趋势新机遇,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握好政策取向、改革方向、办案导向,在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中聚焦“人工智能+检察”强化依法履职协同履职。

《方案》强调,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应用人工智能的具体理念。要明确界定检察官应用人工智能的角色地位,围绕“公平正义”与“办案质效”两个维度,坚持“以人为本,机器为辅”,将智能化监督模型等人工智能视为辅助办案的工具。要合理界定人工智能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应用边界。要精准把握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数据客观、风险可控、价值无涉原则,实现公平正义是监督履职的最高价值追求。

《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依托人工智能技术,积极推进十大场景应用,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助力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服务。

要运用大语言模型,利用好清远检察数据应用平台,深挖法律监督模型监督点,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检察监督线索信息主动监测和发现。

要会用、惯用智能检索系统,为检察官提供相关类案、法条及司法观点、关联案件及串案提示等,促进司法公正。

要适用结构化证据解析,自动对证据进行挖掘并标注犯罪事实,助力案件高效办结。

要加快推进利用人工智能文书自动生成、文书全要素解析的工作,根据形式要求制作符合规范的、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诉讼文书。

要研发自定义涉案场景智能生成技术,将起诉书、审查报告、口供中关于案件事实的描述尽可能直观还原,提高质证能力。

要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入检察建议制发全过程,对案件涉及的各类社会问题进行深入挖掘和全面分析,提升检察建议内容的针对性、可行性,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拓展“检察+智能体”的司法为民新形式,让当事人的自然语言与模型应用程序交互,为当事人提供更精准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诉源治理。

要深入探索数字模型应用场景,提升数据质量和审查效率,促进业务管理现代化。

要运用人工智能的辅助决策功能,在综合行政事务上推广使用大语言模型、语音转换等技术,确保检务运转高效安全。

要在检察听证、视频接访、提审、出庭以及参观引导、工作汇报、宣传等工作中投入使用“AI检察官”形象,提高普法效率、扩大普法范围。

为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方案》还就素能提升、机制建设、监管安全方面进行明确。要探索建立专门的智能化监督研究队伍和工作机制,聚焦科技前沿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公司进行深度交流合作,适时举办人工智能应用培训,积极培养精通大数据与专业知识的复合型、领军型人才,为人工智能服务监督办案创造良好条件。

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建立规范化的数据管理机制,适用严格的审查标注,不断提升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性、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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