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发布生态环境公报:持续擦亮“惠州蓝”,打造“无废”新名片

南方+ 记者

6月12日上午,惠州新闻发布厅举行“建设美丽惠州 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通报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并就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惠州7个县(区)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发布会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雷战雄发布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从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惠州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标,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综合指数为2.56,AQI达标率为98.4%,其中,优225天,良134天,轻度污染6天,无中度及以上污染,超标污染物为臭氧。与2022年相比,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综合指数下降0.8%,AQI达标率上升4.7个百分点,臭氧下降13.9%,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分别上升9.1%、11.8%、20.0%。

南方+记者 梁维春 摄

县(区)方面,2023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标,综合指数范围在2.06~2.75之间,AQI达标率范围在94.4%~99.5%之间,超标污染物均为臭氧。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龙门县、大亚湾区、惠东县、惠阳区、仲恺区、惠城区、博罗县。与2022年相比,惠东县、大亚湾区、博罗县空气质量略微变差,其余县区空气质量略有改善。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惠州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水质Ⅱ类,达标率为100%;60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水质以Ⅱ类为主,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水质稳定优良。九大江河与2022年相比,江河水质保持稳定。19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4.7%,劣Ⅴ类水质比例为0%,优于年度考核目标。与2022年相比,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劣Ⅴ类水质比例持平。

声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0分贝,质量等级为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6.4分贝,质量等级为一般。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8.5分贝,质量等级为较好。

生态质量方面,2023年,惠州市生态质量指数为71.97,生态质量为一类;其中惠城区、惠阳区生态质量为三类,其余为一类。与2022年相比,生态质量基本稳定。

南方+记者 卢慧 摄

南方+记者 卢慧 摄

去年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2宗

发布会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霖坤通报了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坚决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以生态环境的高质量保护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其中,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2宗,处罚金额共计6566.29万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99宗,不予处罚金额1776.09万元;处罚案件符合“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185宗,减轻处罚1707.45万元。

据悉,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包括惠州市华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倾倒(堆存)危险废物案、惠州市天健精密模具注塑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广东欧米挪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件、惠州市惠阳区润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弄虚作假案件、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案件等5个案例。

“市县(区)同创”建设模式基本形成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陈天水通报了惠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近三年来,在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惠州“无废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处置的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18项,突出打造11个典型经验模式,同时狠抓各项指标、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地见效,已完成2023年的51项指标、39项工作任务、19项重点工程项目,在各部门通力协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下,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98.8%,全面达到2023年既定目标。

构建“市县(区)同创”,擘画绿美惠州“无废”新蓝图。惠州打造彰显地方特色的“市级主导、县区同创、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简称“市县(区)同创”)的建设模式,全方位立体化协调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搭建“四轮”驱动,激活绿色低碳发展新引擎。惠州通过出台《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部地方性文件,印发《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19项政策文件,制定《惠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利用处置指引》等18项指引细则。不断健全市场体系,全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超121.37亿元,发行绿色债券23亿元,覆盖绿色低碳工程项目建设、清洁生产及技术改进等多个方面。持续强化技术支撑,完成惠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汇编。稳步提升监管保障,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机制,建立申报数据的核查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管属地责任,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大排查制度,探索开展固废领域的生态环境审计监督机制。

聚焦“五大领域”,探索惠州特色“无废城市”建设新路径。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和高值化处理处置,打造农业固废全链条综合利用模式,完善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体系,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置和科学消纳新模式,构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机制。

厚植“无废”理念,打造绿美惠州“无废”新名片。全市共建成惠州好招楼红树林湿地公园等8个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共打造完成11个高品质环保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不断强化垃圾分类、绿色节能、光盘行动等正向引导作用。

【采写】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惠环宣

【图片】受访单位提供(署名除外)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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