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局长说:在这一键@他,马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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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2〕45号)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给予奖励。

比如以下情形就属于社保基金举报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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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2〕45号)第八条 举报事项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无明确举报对象或经查证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举报已受理或已办结,原处理程序及结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客观事实的;

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判决裁定或已进入上述程序的;

举报事项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已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公安部门掌握的;

不属于本办法规定举报奖励事项的;

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举报行为。

温 馨 提 示 ~

对于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补足社保的申请,如单位拒不配合的,可以向相应的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以上两种情况的投诉举报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奖励范畴。

那公司未给我足额参保,我要怎么向社保部门投诉呀?

参保人发现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通过“局长信箱”将投诉请求或意见建议一键反映哦。

有事直接找局长,听着可以!该怎么操作呢?

参保人可进入以下网址

https://siol.sz.gov.cn/szshwrc/secretaryMail/logonFace.html

除此之外,参保人还可通过电话0755-12333、社保信访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投诉。

也可将准备的以下材料邮寄到对应分局地址: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

银行流水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材料(如有尽量提供)。

针对您反馈的问题,我们会尽快开展调查!

投诉举报不迷路,“局长信箱”随时为您服务!

内容来源:深圳社保

内容编辑:深圳人社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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