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是保护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
如此重要的三个数字
有些人却随心所欲
肆意拨打报假警
谎报警情、案情
这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
更是严惩不贷的违法行为
谎报骚扰110 后果很严重
01
拨打110虚报警情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后果: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2
拨打110骚扰、辱骂接警员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后果: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谎报警情泄私愤
“喂,110吗?
我喝酒后骑摩托车我撞倒了一名孩子
情况非常严重快来......”
近日晚上
一名男子在报警中称
接报后,路面警力和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同时通知120到场救护。当民警到达“案发现场”后,并未发现报警人声称的“交通事故”,也没有发现受伤小孩。随即,民警联系报警人询问情况,对方言语含糊、答非所问,疑似处于醉酒状态。经进一步实地走访和排查核实,民警发现案发时间该路段并无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人有报假案嫌疑。
次日5时,民警在新会水果市场附近找到报警男子史某。通过现场询问,史某对其谎报警情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史某曾经因酒驾被交警吊销驾照,心怀不满,便谎报驾驶摩托车碰撞小孩警情,试图通过“戏弄”公安机关发泄情绪。
目前,新会公安已依法对史某谎报警情、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110是公共资源不要因为个人情绪去报假警造成不良后果
扰乱社会秩序
谎报警情不但浪费警力资源
而且影响正常的接警秩序
甚至阻碍了
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到及时的救助
恶意占用、骚扰110、报假警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大家遵纪守法
勿将“报警”当儿戏
!!!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