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直观呈现了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流程图,包括提交申请、确定候选人、备案刻章等一系列流程。
《工作指引》对如何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推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稿)》、《管理规约(表决稿)》、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终止和递补作出详细说明。
同时,《工作指引》还提供了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告知书、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推荐表、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通告等34个成立业主大会相关材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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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 张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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