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出台“金融17条”助力蓝色金融发展

南方+ 记者

为进一步推进湛江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的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制定了全国地级市层面首份蓝色金融发展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湛江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于近日发布。

湛江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是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支点城市,拥有“中国对虾之都”“中国金鲳鱼之都”“红树林之城”等美誉,水产总产量连续20多年居广东省首位。

《指导意见》紧扣地方海洋产业发展特色,结合《湛江市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从体制机制建设、重点行业支持、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基础发展等四大方面提出了17条措施,为湛江蓝色金融发展指明方向。

从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角度,《指导意见》同时配套印发了“湛江市蓝色金融支持产业指导目录”,对湛江市海洋经济产业进行了筛选、分类和细化,共提出可持续海洋渔业、清洁环保海洋制造业、海洋新能源产业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养护等12个一级产业,25个二级产业,对蓝色金融支持重点产业进行了清晰的指引,为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金融支持提供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指导。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湛江蓝色金融发展体系基本建成,蓝色贷款规模翻一番,蓝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更加丰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争成为广东省蓝色金融创新试验区,打造蓝色金融创新发展湛江样本。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加快金融改革力度,打造“绿为底色,蓝为特色”的蓝绿金融融合发展模式,取得积极成效。出台了全国首份金融支持红树林保护修复指导性文件,落地广东省首笔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广东省首单政策性海水网箱风灾指数保险、广东省首单海洋碳汇价值综合保险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全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快构建蓝色金融体系,支持区域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助力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南方+记者 林日清

通讯员 谭广权

编辑 邓安祺
校对 何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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