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摩电”驾驶员,这事千万别做!交警部门正在整治!

汕头政法
+订阅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文明形象,5月31日上午,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中心城区金凤路、黄河路快速路和汕头海湾隧道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重拳整治“摩电”上快速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无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民警、辅警在快速路上桥处指挥引导“摩电”进入辅道通行,同时对违规进入快速路、海湾隧道行驶的“摩电”驾驶员采取“入口劝、出口查”、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治,全面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当天上午10时40分许,一辆摩托车行驶至金凤快速路金凤金环出口时,被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快速路禁止“摩电”进入行驶,在车流中骑行“摩电”十分危险,一旦发生碰撞、追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该男子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标志标线行驶,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处罚。

在黄河路快速路出口处,有多名“摩电”驾驶员违法上快速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下。“快速路上汽车行驶的速度是比较快的,车身较小、稳定性差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在汽车、大货车等高速行驶的‘大家伙’旁行驶,若稍有不慎发生碰撞,“骑士”可能会遭受严重后果。”民警严肃地对几名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随后分别依法对几人作出处罚。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快速路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进入,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可通过快速路辅道安全通行;海湾隧道禁止货车(皮卡车除外)、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交警蜀黍的交通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良好的路面交通秩序

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

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方便你我他

汕头交警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

理解、配合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共创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汕头交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