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注销后
他给自己“置办”了一本假证
还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没想到被交警一眼识破

5月14日10时许,国道323线田阳区三雷路段,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执勤人员对一辆桂MJ***9的重型牵引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苏某出示了一本“A2”驾驶证。民警对这本驾驶证进行仔细检查后,发现该证质地粗糙,字体、印章可疑,疑似假证。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驾驶人苏某原持有B2类驾驶证,初次申领驾驶证时间是2012年6月25日,有效期止2018年6月25日。但因驾驶证超过4年多未按规定换证,已被强制注销,苏某此次属于无证驾驶。
据苏某称,其于2022年6月底发现驾驶证被注销,2023年9月,其在梧州市藤县某饭店旁向一名陌生人买了一本假证,花了400元。车辆一直都是请其他驾驶人代开的,被查当天,雇请的司机临时有事,自己才使用假证开车上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苏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5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法律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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