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直播),介绍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有关情况。在发布会上,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提问: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此次在全国全面实施两项保险政策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负责人王衍介绍,从2004年开始,我国实现粮食生产“二十连丰”,去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39万亿斤,连续9年站稳1.3万亿斤的台阶。成绩的取得,一条很重要的经验是逐步构建完善起一个针对种粮农民的“补贴+价格+保险”三位一体的种粮收益保障政策体系,调动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王衍表示,在这样的政策体系中,农业保险是支柱性的政策,给种粮农民提供灾害风险的兜底保障,特别是三大粮食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逐步扩大范围以后,保障更加有效。
“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给我们种粮农民是吃下了一颗定心丸,”王衍表示,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保的是总成本、是全成本,农民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以后,虽然可能是颗粒无收的,但不是血本无归。一定程度上,种粮农民所得到的理赔应该可以保证他恢复再生产。
王衍解释,当前土地流转的比例较高,去年我国土地流转比例已经达到了36%,其中种粮的家庭农场已经有170多万家,种粮的合作社也有50多万家,而且这个趋势还在上升,对这样的规模经营主体来说,上了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就有了灾害风险的缓冲垫,大大增强种粮主体的信心,进而敢于多种粮种好粮。
另外一方面,王衍说,农业保险也给受灾农民实打实的经济补偿。“去年农业保险整体赔付了1100多亿元,其中粮食特别是三大粮食作物所获得的赔偿占到了一个重要的部分。”
以去年东北发生的暴雨灾害为例,王衍介绍,中华联合财险给吉林榆树大型受灾农户累计赔偿1.15亿元,其中有一个农户种了水稻,面积是722亩,全部投入完全成本保险,遭灾以后获得的赔偿是27.95万元。“对这样的种粮农民来说,这笔钱实际上对是他们灾害损失的一个最有效的补偿,而且这笔钱也实打实地算入了种粮农民的种粮收入。”
基于此,王衍建议广大农民,特别是从事规模经营的种粮农民,很有必要把农业保险作为自己粮食生产风险的重要管理工具,争取做到应保尽保。也希望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支持种粮农民实现愿保尽保。保险机构也应开发设计更加符合种粮农民风险管理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让农业保险能够好用而且管用。
【采写】南方+记者 王诗堃 赵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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