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丰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依托派出人民法庭功能,在全县各乡镇设立16个诉源治理工作站、10个法官服务点,持续深化“一站式”诉前联调,积极培育“丰调语顺”调解工作品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立案、送达、庭前、庭审、庭后、判后等全过程,畅通化解纠纷渠道,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诉前调解+类案示范
开启解纷“加速度”
“十分感谢法院,我们与对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已经解决了。”日前,丰顺法院成功调解7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某开发商梅州某投资有限公司向立案庭法官表示感谢。
2017年至2018年期间,7名业主与梅州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后来,该公司因小区验收问题迟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在沟通无果下,7名业主将该公司起诉至丰顺法院,要求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受理该系列案后,立案法官经对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案件诉讼请求基本相同、事实清楚、且为同一被告,此类案件后续可能会有其他业主起诉,遂决定通过诉前示范性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通过立案庭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多次与该公司、业主沟通调解,并引入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以物业管理费的形式折抵逾期交房违约金,切实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花钱,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快更好地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类案示范性调解的方式,能够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评估和衡量诉讼风险,为同类型案件的化解提供参考与指引,力促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高效化解。
同时,丰顺法院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邀请10家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调解平台,逐步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工作格局。2023年至2024年4月,共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52件,依法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33件。
庭前调解+暖心服务
打造解纷“前哨站”
日前,林某将一面印有“思民生,解民忧,做实事,暖民心”的锦旗送到丰顺法院附城法庭陈法官手中,以表达对陈法官司法为民情怀的赞赏和感谢。
据了解,林某与曾某于2003年认识并结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因为工作关系双方两地分居,曾某在分居期间也鲜少过问林某和两个孩子的生活情况,二人感情逐渐淡薄。其间,曾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于外省看守所服刑。林某于2024年初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本案不仅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理问题,还涉及两个子女的抚养问题。陈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分隔两地沟通较少,加之曾某涉嫌的案件重大复杂导致迟迟未有最终结果,二人无法取得联系,遂主动与羁押曾某的看守所取得联系,将应诉材料委托看守所转交送达。
后经看守所干警反馈,曾某同意离婚。但是曾某羁押的看守所位于三省交界处,交通极为不便。为减轻原告的诉累,陈法官主动将该情况向看守所干警说明,最终通过将空白的调解笔录委托看守所干警转交送达到曾某手里,曾某在看守所干警的见证下对空白的调解笔录进行一一填写、签名确认。林某前来法庭配合法官制作笔录时,得知了陈法官如此暖心的举动,便为法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一面锦旗讲述了一个故事,同时也诠释了一份责任,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反映新时代背景下法院干警履职担当、一心为民的可贵情怀。
近年来,丰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参与平安丰顺建设,优化“庭、站、点”治理效能,积极发挥基层前沿调解阵地作用,整合金融、保险、侨联等行业调解资源,深化“一站式”诉前联调,织密调解联动网,让纠纷化解于诉前,纠纷止步于萌芽。在全县16个乡镇设置诉源治理工作站,在县工业园、潭江镇大胜村、砂田镇砂田村等地设立10个法官服务点,2023年至2024年4月,各驻点法官到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服务点共开展法律服务218次,参与诉前调解104次,成功化解纠纷77件。
庭中调解+客家谚语
打开解纷“减压阀”
“大家消消气,有事好商量,若鉴定,必然会花费双方更多时间和金钱。这个案件事实清楚,一纸判决是简单的事,裁判一出,必然会影响你们邻里感情。”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
原来,原告陈某认为其居住的房屋卫生间墙体、房顶、墙皮脱落渗水潮湿,系被告李某房屋的三楼卫生间用水渗透到原告的卫生间,且浸透面积不断增加,造成原告居住环境严重污染且影响身心健康。在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后,2023年10月,原告无奈遂诉至丰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鉴定费、复印费、洗相片费等本案所有的费用。
考虑到本案是相邻关系纠纷,邻里和睦是现代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处理邻里关系,应秉持互谅互让、相互便利、团结互助的原则,并且被告又是六十多岁的老年人,未必听得懂法律术语,但肯定能听得懂通俗易懂的客家方言。为此,在本案开庭的当日,承办法官积极运用客家谚语,耐心地从邻里关系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劝说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使得双方当事人的心情逐渐平复,关系得到缓和,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被告李某对其居住的三楼卫生间进行修复整改,并承担诉讼费、复印费、洗相片费等。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引入潮客方言和谚语做调解工作,是将客潮“和”文化生动运用的一个缩影。基于丰顺县县域内客潮融合这一特点,丰顺法院还引入熟悉社情民意,精通“客潮”双语的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巧用方言谚语,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努力画好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
判后答疑+访源治理
打造解纷“终点站”
“非常感谢法院组织我们进行沟通调解,不但解释清楚了我的疑惑,还帮我调解成功,省下了不少费用,真帮了我们的大忙!”小张父亲在调解结束后向接访人员连声道谢。
原来,2023年10月,未成年人小张(化名)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沿206国道行驶时,与同向右侧非机动车道由李某(化名)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2024年1月,李某将小张及其父母诉至丰顺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丰顺法院以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4年2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小张的父母向李某赔付各项费用损失合计54000多元。判决生效后,小张的父亲因对生效判决书中的护理费、误工费计算方式不理解,到丰顺法院进行信访并申请再审。
丰顺法院接访人员首先通过聊天谈心的方式对信访群众进行安抚,在了解情况后,决定启动判后答疑机制,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共同接访,对当事人提出的费用计算问题进行释法析理。“您好,我们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结合现有证据计算的,而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是77657元,平均每个月6400多元,数额也是差不多达到这么多……”接访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张某再次阐明费用计算方式及依法裁判的法律依据。
经过接访人员的努力,与双方进行反复沟通,以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晓之以法律法规,一方面要求被告最大可能去偿还债务,敦促其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另一方面反复跟原告分析再审的利弊,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5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剩余款项。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丰顺法院坚持预防和化解共同发力,全面推行判后答疑机制,避免当事人因法律文书的不解或误解而上诉或申请再审,实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预防机制,强化重点案件复查评查工作,推动涉诉信访实质化解工作,坚持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一体推进,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避免了“一案变多案”,让矛盾纠纷止步,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南方+记者 陈泽铭
通讯员 吕彩君 陈洋聪 曾志豪 黄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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