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五月,榴莲迎来成熟季,开始大量上市。近期,榴莲价格大跌的消息引发关注。不少市民纷纷购买,一饱口腹之欲。

“榴莲自由”了,但市民们购买的榴莲能带上地铁、公交,顺利带回家吗?对此,各地地铁纷纷回应。其中,广州地铁就表示:榴莲可以带上车,但不能在站内、车厢内食用。同时还贴心提醒,带进地铁的榴莲需要密封妥善包装,以免异味散出影响他人,也要注意榴莲外壳带刺,要有纸皮等包装好,避免在人挤人的车厢里扎到人。

不过,东莞市民可能要失望了。东莞地铁回复记者称:不可以!
根据今年1月25日印发的《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九条第(四)点“易污损设施、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第(七)点“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公共卫生的物品”及第十一条第(九)点“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影响车站、列车环境卫生的物品“不允许携带进站的规定,乘坐东莞轨道交通时原则上不允许携带榴莲。若乘客确实需要携带榴莲,需对所携带的榴莲进行打包包装妥当,经车站安检人员检查后,方可携带乘车。
那么,在日常出行时,有哪些是不能带上地铁的呢?
根据相关规定,东莞地铁表示,乘客不得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车站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检单位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或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1、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
2、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和管制器具(国家安全、军务、警务、海关等特种人员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除外);
3、猫、狗等宠物、畜禽等活体动物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和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
4、易污损设施、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
5、充气气球、锄头、扁担、运货平板推车(空车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除外)、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电动类车(含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除外)或者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在站(车)内通行、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物品;
6、行李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物品;
7、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公共卫生的物品。
当然,不仅东莞不允许,一些城市也明令禁止了榴莲不可以带上地铁。如,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携带有严重异味的物品进站乘车,否则,运营单位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或者责令其出站。
大家买了榴莲,还是速战速决吧!
南方+记者 欧雅琴
通讯员 罗芳园
图片来源 东莞市轨道公司、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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