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小组发出《惠城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市直)一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启动招生工作。据悉,具有惠城区学区内户籍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于5月28日9时至5月30日18时在网上预报名。
全文如下: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受教育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2024〕11号)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市直)一年级户籍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惠城区学区内户籍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5月28日9时至5月30日18时
2.家长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惠上学户籍生预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网上申报未成功的家长,可于5月30日工作时间内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属学校现场报名。
3.凡惠城区学区内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惠上学户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备注:惠州市第一中学附属金山湖学校报名地点设在湖山小学,第五中学金峰校区报名地点设在建设项目部会议室、鹿鸣学校报名地点设在鹿江中心商业街区旁。网上预报名时,请严格按户籍地址选择所属学区学校,以免初审后被退回。)
(二)网上初审
1.网上初审时间:6月1日至7月3日
2.初步派位结果公布时间:7月3日前
学校对预报名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家长可于7月3日登录“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和派号情况,请根据派号的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
1.时间:7月6日至7月7日
2.凡已网上初审通过的学区内户籍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的户口簿。
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学生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证明材料。
其中申请惠州学院附属学校的,另需出示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申请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第五中学(小学部)、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江东学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惠兴小学、鸿昌小学、中洲实验小学、德威学校、金石学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翠竹学校、第十六小学、东升学校、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五中学金峰校区、第一中学附属金山湖学校、鹿鸣学校等32所学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另需出示小孩父母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不能出示房产证或房产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由家长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说明原因,由申请学校派人调查核实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备注:惠州市第一中学附属金山湖学校报名地点设在湖山小学,第五中学金峰校区报名地点设在建设项目部会议室、鹿鸣学校报名地点设在学校内。)
三、学区范围及说明
公办小学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区中心区(指江南、江北、桥东、桥西、河南岸、龙丰共6个街道)公办学校(含中心区外区直属的大湖学校、新湖小学、合生实验学校、第一小学白鹭湖分校、金石学校、铁路学校、翠竹学校、惠博学校、德威江誉诚小学、群朗小学、惠州中学实验学校、惠泽学校、第五中学附属学校、鹿鸣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招生区域。因今年新开办第五中学金峰校区、第一中学附属金山湖学校、鹿鸣学校等3所学校,对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金山湖小学、翠竹学校、上排小学、白云前小学、湖山小学等学校学区作了微调,其他学校按原划定学区不变。
四、其他说明
(一)惠城区集体户籍按所属派出所集体户口地址统筹安排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二)2024年秋季学期,惠州学院附属学校将提供30个学位供周边惠南学校、惠兴小学及白云前小学等3所学校学区内的户籍生申请入读。家长需于7月6日至7月7日先在户籍所属学区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于7月15日至7月16日期间(工作时间内)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到惠州学院附属学校报名点登记,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如申请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将采取摇号的方式录取,如被录取的则取消户籍所属学校学位,未被录取的回户籍所属学校就读。
(三)未能将学生户籍从惠城区中心区迁入非中心区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可向居住地所属镇(街)中心小学提交申请,由学校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报名结束后,新迁户口适龄儿童家长可于8月8日至8月9日工作时间内,带上报名所需的材料到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登记,如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五)网上初审结果不是最终的录取结果,最终的录取结果以现场报名审核结果为准。
(六)已在网上初审通过,但未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校报名的,可于8月8日至8月9日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请学位,如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七)未在网上预报名或其他原因导致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户籍信息,但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校报名的,由学校先受理审核,待相关职能部门核验通过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直接录取。
(八)持有惠州市特级、A、B类人才卡的人士申请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需于5月31日前登录“惠州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113.96.110.56:8990/js/a/login)登记入学需求。
(九)在惠城区工作、投资及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入读公办学校,可于5月30日至5月31日到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惠城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公办学校。
(十)因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凡对学位有争议的可向招生工作仲裁小组申请裁定。市教育局电话:2286381;区教育局电话:2677411。
(十二)招生咨询电话。市教育局:2286381;区教育局:2677411、2677001 ;各公办学校招生电话详见附件1。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市、区联合招生工作小组。
附1:惠城区2024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附2:
2024年惠城区市区中心区小学学区示意图
附3:2024年惠城区市区中心区小学学区范围说明.docx(▼点击下方文档查看)
附件:附件3.2024年惠城区市区中心区小学学区范围说明.docx
南方+记者 卢慧
相关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