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人民银行云浮市分行获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调控要求,自2024年5月24日起对云浮市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二、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三、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四、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4日起执行,在2024年5月24日后(含2024年5月24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均可按本政策执行。
据了解,上述政策实施后,云浮市的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下降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下降为不低于25%,由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首套房和二套房贷利率均不再设置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南方+记者 冯焕哲
通讯员 章建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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