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①】转弯未让直行酿事故,担全责!

阜沙公安
+订阅

路口是事故多发地

驾驶员开车行经时

一定要谨慎驾驶

要注意观察路口通行情况

学会“一看二慢三通过”

这不,下面这起事故案例

就是典型的

转弯未让直行引发的交通事故!

      2024年5月21日16时35分,刘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中山市阜沙镇锦绣路由上南市场往阜港公路方向行驶,途径锦绣路惠泰商业广场路口时,遇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从右侧路口左转弯驶至,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受伤。

       经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应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需承担此事故责任。

温馨提醒

     道路交通通行规则作为驾考时最重要的基础课程,学车时就要求牢记于心,但真正开车上路时,很多朋友还是会忘记或忽略,下面是几种常见的让行规则;我们一起温习一下吧。

让行规则

01

第一种情形

行经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双方车辆均是直行或均是转弯的情况下,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02

第二种情形

行经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需要转弯或者掉头的车辆,要让行直行车辆。

03

第三种情形

在十字路口、同一道路、两车相对方向行驶、两侧信号灯同时放行的情况下,右转弯车辆要让对面左转弯车辆先行。

04

第四种情形

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同时向中间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机动车应让右侧车道的机动车先变更车道。

05

第五种情形

进入环岛的时候,将要进入环形车道的车辆,要让已经在环形车道内的车辆先行。

06

第六种情形

在盘山公路上行驶时,靠山体的车辆要让不靠山体的车辆先行,这是为了保护不靠山体的车辆,避免其因让行而滑落山崖。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阜沙交警提醒您

行经路口需慢行

转弯应当让直行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