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汕房金通〔2024〕29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智慧公积金”服务体系,聚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高质量服务,我中心针对职工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在本市公积金业务系统开发了“商贷冲”功能。该功能通过与商业贷款银行数据的交换,实现职工只需一次申请就可在整个贷款还款周期内自动划转,为做好“商贷冲”有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功能简介
商贷冲业务,是指商业贷款银行经贷款职工授权,每月将职工上一个月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还款信息(实际还款金金额等)推送给我中心,由我中心每月定期直接从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划转不超过该还款金额到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减少职工事后提取的环节。该业务通过与商业贷款银行数据的交换,实现职工只需一次申请就可在整个贷款还款周期自动提取划转,无需重复申请及提交材料。
二、业务办理
目前,该功能已在建行、工行、交行、广发、民生等5家银行投入使用。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并在上述5家银行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贷款用途为购房)的,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职工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商贷冲还贷自动提取业务。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向上述5家银行原办理商业住房按揭的贷款银行网点了解咨询,开通该项服务功能。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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