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
浈江区幼儿园招生
韶关市浈江区
幼儿园招生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韶市教〔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订2024年幼儿园招生方案,现将2024年浈江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应首先满足周边区域3周岁至6周岁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在确保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入园的情况下,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招收区域外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入园。经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审批备案后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以招收2周岁至3周岁的幼儿,但招收的幼儿不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若发现有幼儿园存在未满3周岁幼儿但享用生均公用经费现象的,一律严惩。
(二)免试入园。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计划
公办幼儿园公布的计划数(附表2);民办园按照“浈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浈江区人民政府网中公布的2024年民办幼儿园核准计划数进行招生(分若干批次发布核准数)。
三、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三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符合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四、政策性照顾入园
“政策照顾”即政策性照顾录取,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丹霞英才卡A卡、B卡持有人才子女,仍在有效期内的丹霞英才卡持有人才子女,以及当年经韶关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子女;
2.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烈士子女,以及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或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学生按户籍或居住地申请到相应幼儿园入读。结合其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及工作所在地的客观需求,幼儿家长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表1),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核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如申请人数超过20%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录取名单。
五、报名方式
(一)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
1.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一名幼儿只能报一所幼儿园。
具体报名网址:
https://rxbm.sgzj.gov.cn/yebm_zj/login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至6月11日。
3.网络报名程序:网络报名(2024年6月2日至6月11日)→初审报名材料(2024年6月14日前)→复审报名材料(2024年6月17日前)→发布拟录取名单(2024年6月20日前)→现场确认(2024年6月23日前)→发布正式录取名单(2024年6月30日前)。
4.招生范围:按各公办幼儿园公布的地段(可查询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浈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的招生方案)。
5.报名资料及要求:
(1)幼儿出生证;
(2)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
(3)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
(4)其他特殊情况者,例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有效期内的丹霞英才A、B卡等其他符合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由监护人在6月12日前向浈江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核实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6.录取方式:录取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规定时间到各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如无办学位确认签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录取的幼儿需到规定的医院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入园手续(具体时间各公办幼儿园另行通知)。
7.其他事宜:
(1)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报名将作无效处理;
(2)为保证幼儿园秩序与在园幼儿健康,谢绝参观,敬请谅解;
(3)幼儿园的收费按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
8.家长可通过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或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信息,同时欢迎来电咨询。
(二)民办幼儿园
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时间内(2024年6月2日至2024年8月15日),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
1.制定招生方案。各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在2024年6月15日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广告)报到区教育局主管部门。
2.公开招生信息。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实事求是,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招生简章(广告)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要及时通过幼儿园网址、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3.规范招生流程。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系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要严格按照备案的收费标准,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降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在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规范收费行为。民办幼儿园要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幼儿园收费的规定,普惠性民办园应按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营利性民办园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实际办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保障幼儿权益。幼儿园招生要坚持“先体检后入园的原则”。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班额按《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中的规定执行,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二)落实政策性照顾。切实做好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重视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歧视和拒收残疾适龄幼儿入园。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做好政策性照顾生的核查、入园工作。
(三)严守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幼儿园严禁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一学期尚未结束,不能以各种形式或优惠名义提前收取学生(含旧生)下一学期保教费、伙食费,已收取的必须退还家长。如有发现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浈江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0751-8897019)
附件
1.享受政策性照顾入园申请表
2.2024年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小班数 |
人数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建国幼儿园 |
6 |
150 |
0751—8870985 |
|
2 |
建国幼儿园(梅村园) |
2 |
50 |
0751—8870985 |
|
3 |
执信幼儿园(东河园) |
6 |
150 |
0751—8898331 0751—8899840 |
|
4 |
执信幼儿园(和平园) |
3 |
75 |
0751—8899840 0751—8898331 |
|
5 |
风采幼儿园 (风采园) |
2 |
50 |
0751—8910216 |
|
6 |
风采幼儿园(帽峰园) |
3 |
75 |
0751—8888735 |
|
7 |
红玫幼儿园 |
3 |
75 |
0751—6919823 |
|
8 |
东鹏幼儿园 |
3 |
75 |
0751—8205106 |
|
9 |
乐园镇中心幼儿园 |
3 |
75 |
0751—8860830 |
|
10 |
十里亭中心幼儿园 |
2 |
50 |
15119945585 0751—8898339 |
|
11 |
犁市镇龙腾幼儿园 |
2 |
50 |
0751—6523693 |
|
12 |
花坪镇中心幼儿园(含茶山分园) |
3 |
75 |
0751—6551482 |
|
13 |
浈江区金葵幼儿园 |
2 |
50 |
0751—8868325 |
|
14 |
韶关学院幼儿园 |
3 |
75 |
0751-8205621 |
事业单位办公办园 |
15 |
菲尔幼儿园(十里亭) |
3 |
75 |
17728810799 0751-8856188 |
国企办公办园 |
16 |
菲尔启明实验幼儿园(东河园) |
3 |
75 |
13360912354 0751-8883797 |
国企办公办园 |
17 |
菲尔幼儿园(犁市园) |
2 |
50 |
18128906631 0751-6525718 |
国企办公办园 |
浈江区各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
来源:浈江区教育局
编辑:李建群
责编:汪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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