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持续发力走出轻罪治理新路径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订阅

为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发力,走出轻罪治理新路径,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一、落实醉驾快速办理机制,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实现醉驾案件的高质效办理,今年以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模式。

2024年4月23日,博罗县公安局以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博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承办检察官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谢某进行讯问,并组织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月23日当日即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博罗县人民法院于4月30日开庭审理本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谢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本案从检察机关受理到提起公诉,用时不超过24小时,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效率和公正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也是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的扎实举措。

二、建立公益服务考察机制,深度融入轻罪治理体系

为进一步探索构建符合博罗实际的现代化轻罪治理体系,2024年4月26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联合签署《关于办理轻罪案件实施“认罪认罚+社会公益服务”从宽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并揭牌成立“博罗县轻罪治理公益服务站”。

5月以来,刘某某、黄某和伍某三名嫌疑人根据检察机关的指引前往博罗县轻罪治理公益服务站报到,作为志愿者参与交通疏导、敬老助老等志愿服务,累计社会公益服务时长达20个小时,并向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审查材料后认为,三名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期间表现良好、服务合格,拟对三名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5月10日上午,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现场对被不起诉人集中宣告与训诫。“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的构建,将拟不起诉的轻罪案件嫌疑人转变为社会治理的志愿服务人员,有效增强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的法治宣传效果,切实推进轻罪案件诉源治理。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宣告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今年以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扎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流程,细化案件移送时限。今年以来,刑事检察部门对办理的74件不起诉轻罪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4件,其中包括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后作不起诉的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和黄某危险驾驶案,行政检察部门审查案件后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9件。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