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办成一件事,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啦!

大岭山综治办
+订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房屋买卖“一件事”服务改革

大岭山镇政务服务中心

率先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服务

为确保“税费同缴”服务的顺利推行,镇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税费同缴”业务培训。工作人员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熟练掌握“税费同缴”的业务知识及系统操作。

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是指将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环节所需缴纳的全部税款(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与不动产登记费合并为一笔订单,办事群众只需在办理过户的窗口一次性缴纳所有税费,实现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入库(账)”。市民在税费与不动产登记费一同缴纳完成后,缴费信息会及时推送至登记系统,登记业务核定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打破了以往传统的缴纳税费模式,简化了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流程,给群众税费缴纳流程做“减法”,为提高办理效率做“加法”,真正实现“一窗办理”。下来,大岭山镇政务服务中心将持续做好业务推广及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现场办理的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即二手房过户)。

缴纳方式:

群众在窗口办理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时可选择现场一次性刷卡或扫码缴纳,实现相关税费“一次清缴”。

获取票据:

可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非税缴费状态、获取电子票据;

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完税凭证和电子发票。

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

PC端:

http://ggzf.czt.gd.gov.cn/onlinePay/

手机端:

http://ggzf.czt.gd.gov.cn/mobile/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END

来源 | 大岭山镇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祁玉婷

审校|李志锋、李应华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