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报越高,风险越大,这些经济犯罪请小心

广东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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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15日)是第十五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对于经济犯罪,你了解多少?

集资诈骗、传销、直播荐股……这些大家常听到的犯罪类型,其实都属于经济犯罪。

作为经济大省,广东的经济犯罪形势尤为复杂,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广东的经济犯罪形势可以简单用“多、新、网”三个字来概括:

“多”是指经济犯罪总量多。

“新”是指经济犯罪手法新颖。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各种经济形态碰撞融合,很多新的犯罪手法都是先出现在广东,再慢慢往内地转移。

“网”是指经济犯罪网络化程度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应用普及,经济活动大量通过互联网进行,经济犯罪也呈现出“网络化、智能化”的特点。

此外,经济犯罪与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息息相关,而且犯罪分子使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经济活动的性质,因而其犯罪不容易被公众所知晓,其社会危害性也不易被人们所认识。

那么,常见的经济犯罪有哪些,又该如何分辨?

承诺高额回报?小心非法集资

你贪图所谓理财产品的“高额回报”,没想到对方却看上了你的“本金”。今年5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平等人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12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世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周世平等9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至2021年9月,周世平等人利用“红岭创投”平台,以保本付息、高额回报为诱饵,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090亿余元。其间,周世平等人明知公司资金缺口巨大,仍发布虚假标的非法集资,非法募集资金用于归还融资项目到期本息、维持公司运营和个人挥霍,待偿金额总额逾200亿元。

此类案件大都有两个特点,即许诺高额回报和编织光环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人,往往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120%。 而为了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等方法,编织光环,骗取群众的信任。

“大神”带你炒股?小心血本无归

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不少“炒股大神”,经常分享自己的炒股心得,并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名义,向粉丝推荐购买特定的股票。

然而广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普通投资者如果轻信此类推荐,很可能会被诱导高位接盘买入被庄家炒高的股票,或者被诱骗参与现货交易(如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最高人民检察院便曾披露过一起案例,陆某标榜自己具有极强的荐股能力、股票财经分析能力,吸引大批股民向其缴纳会费,以获取荐股服务。不少求财心切的群众缴纳高额学费,成为“股神私家弟子”。“股神”将自己的独家课程和复盘报告倾囊相授,然而“弟子们”在股市上的收益却仍寥寥无几。最终,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万元。

除此之外,合同诈骗、制售使用假币、保险诈骗等,都是常见的经济犯罪类型。面对各类经济犯罪,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是保持警惕,不听不信不上当。对高额利益诱惑要有清醒的认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考虑清楚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一夜暴富”固然诱人,“分文难收”的风险是否能够承受?

南方+记者 汪棹桴

编辑 傅倩影
校对 何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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