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社”联合调解,为11名劳动者解“薪”愁

公正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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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法院和人社‘联合办公’,

十几天就解决了

我们被拖欠大半年的薪资难题!”

小刘等人拿着司法确认裁定书

笑盈盈地说。

11名劳动者,

15万元薪资被拖欠近大半年时间,

这批欠薪纠纷何以在诉前高效化解?

法院和人社合力解纷

原来,这11名劳动者曾就职于广宁某健身房,担任教练、销售顾问、前台等工作。去年12月份开始,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不少员工相继离职。

如今,眼见工资拖欠了近大半年,也担心老板“跑路”,在多次催讨未果后,他们集体来到广宁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办公室投“联名状”。

人社局监察大队的陈队长一边安抚他们的情绪,一边联系健身房负责人程某核实情况。先后发出询问书、限期改正指令书,释明劳动监察相关条例,责令限期一次性足额支付小刘等人被拖欠的薪资。

收到人社局的相关材料后,程某承认了拖欠薪资的事实,但声称自己外出,只提出向小刘等人先支付20%薪资、剩下部分另行解决的方案。

“我们已经不信任他了!这是他的‘缓兵之计’,剩下的80%肯定遥遥无期。”小刘等人气不打一处来,对这一“不平等条约”坚决表示不同意。

双方僵持不下,调解陷入僵局。于是,陈队长紧急联系广宁法院立案庭庭长陈金珠寻求“场外援助”。

“按照先仲裁再诉讼,说不定还要二审和申请执行,11名工人又来自不同地方,对于他们来说确实增加了诉累。”陈队长的想法与陈金珠不谋而合,于是决定法院和人社局合力推动案件诉前化解。

实地走访找到“抓手”

为了避免案件“一拖再拖”,

陈金珠决定从实地调查入手。

实地走访健身房时,他们发现案涉健身房自疫情后经营每况愈下,订单减少、员工离职,程某已经通知会员将相关服务转让给其名下另一家健身房,目前案涉健身房已停止营业。但同时,程某名下还有数家关联公司在运营当中。

结合记工明细表、对账欠款单等证据,陈金珠认真审查后认为程某欠薪情况属实,并逐项梳理出员工被拖欠的薪资数额。

在走访中,陈金珠找到了案件突破的“抓手”,一旦工人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程某关联的公司的流动资金会受影响,且声誉也将受影响。另一方面,工人工资数额清晰,依据充分。

对此,陈金珠着手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然而,程某在电话那头却以人在外地、往来不便为由拒绝调解。

“程总,经过实地走访和证据审查,你拖欠11名员工15万元工资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若不妥善解决好欠薪问题,即使这家健身房关停了,其他关联公司的信誉也会受影响。”陈金珠耐心解释。

此刻,程某终于松了口,

同意第二天就与员工们“面对面”协商。

司法确认让工人“安薪”

4月18日,工人们和程某如约来到广宁法院调解中心,法院与人社局共同联手主持调解工作。陈金珠向程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讲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分析利害关系,陈队长则用心安抚工人们,梳理了解诉求。

“健身房在疫情后一直亏损,我名下的房、车都抵押给银行,不是不愿给,十几名员工的工资实在一下子拿不出手,希望能多宽限些时间。”程某提出自己的难处。

“程总,工人最需要的其实是一份保障,您之前一直拒绝协商的态度让工人很不安心。”陈金珠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您端正态度,积极与工人沟通,他们也会理解你暂时的难处。”

在陈金珠和陈队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友好协商,员工们对程某诚心解决问题的态度表示认可。

见双方对拖欠工资事实和具体数额不再胶着,陈金珠和陈队长迅速以给付方案为切入点继续促成调解。

▲立案庭工作人员指引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由程某分6期向11名劳动者

支付工资共15万元。

签订调解协议后,

立案庭工作人员指引当事人

申请司法确认并出具裁定书,

签领文书后,

员工们陆续“安薪”离开。

半个月后,

工人们按期收到了第一期工资款。

据悉,广宁法院不断完善矛盾高发多发易发领域诉调对接机制,在2023年6月与人社局联合搭建“法院+人社”多元化解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完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年来,两部门联合调处并完成司法确认案件30多件,共同参与案件研讨、会商10余次,推动劳动争议矛盾化解驶入“快车道”,让劳动者不再“忧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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