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支持建设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市监规字〔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开展2024年度江门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依法在江门市登记成立的、主营行业为制造业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登记状态为吊销登记、撤销登记、注销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02 评审数量
本年度评审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03 申报条件
符合《通知》第六条有关申报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的条件,并能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04 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申报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7日前报送到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还需通过“江惠通”平台办理,具体操作指南另行通知。(“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
(二)推荐。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核实企业申报材料,有需要时可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形成推荐意见后连同申报材料于6月14日前提交到江门市市场监管局。
(三)评审。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综合评价打分、现场核查,择优选定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初评名单。
(四)公示。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审议拟选定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将进行核查,对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分支机构)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认定。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公示和评审情况确定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名单,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0-3168353
电子政务邮箱:scjgjzlfzk@jiangmen.gov.cn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来源】江门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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