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教育学院教工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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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教师党支部的纪律建设,提高党员教师的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4月30日,教育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党员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

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原慧丽传达学习精神

首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原慧丽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教师职业特点,原慧丽强调党员教师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的特殊要求和责任,引导党员教师在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同时,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支部定期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条例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党员教师能够长期保持对条例的学习和遵守。

随后,李志华副书记向全体党员教师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和重要意义,并详细解读了条例中的关键条款和重点内容。李志华表示《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重要武器。作为教师党员,我们要时刻以《条例》为准绳,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她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深入的解读,使党员教师们对《条例》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同时,还鼓励党员教师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条例》精神,将所学所悟转化为实际行动,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学生成长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志华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通过学习《条例》,教师党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严明党的纪律对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意义,也更加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做到廉洁自律、遵规守纪,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教育学院教师党支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形成共同遵守纪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通讯员赵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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